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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和万城区公寓
社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公告
为了解决万城区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使农民工和新就业大学生能够入住、入住和发展,实现居者有其屋的目标,万城区李和物流园区工业园内建设的李和公寓小区部分公租房已基本建成并进入分配阶段。
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手续
在宛城区,住房困难家庭、城镇新就业无房职工、城镇稳定就业无房农民工向区住房保障部门申请租住公共租赁住房。区住房保障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查和公示,对申请无异议的申请人,审查和公示采取轮候出租的方式。
二、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所需材料
1、申请人的户口为中心城区万城区户口需要提供的材料
(1)个人申请;
②南阳市中心无住房证明,由南阳市行政服务大厅房产窗口出具(户口簿显示赡养扶助关系,不在一个户口簿的配偶需提供);
3 .房产证显示原房产已售出的,需提供房产证原件存根和购房合同原件;
4 .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婚姻关系证明(已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未婚青年、离婚丧偶未再婚需由户籍所在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未婚证明);
⑤配偶及子女不是万城区户口的,需提供配偶及子女户口是享受保障性住房的证明。
2.农民工需要提供的材料
(1)个人申请;
②南阳市中心无住房证明,由南阳市行政服务大厅房产窗口出具(户口簿显示赡养扶助关系,不在一个户口簿的配偶需提供);
(3)在宛城区劳动局备案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自申请之日起往前推一年以上);
4 .提供非万城户口所在地住房保障部门出具的未享受经济适用住房证明(显示赡养扶助关系且不在户口本上的配偶必须提供);
⑤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婚姻关系证明(已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离异或丧偶且未再婚的未婚青年,需由户籍所在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未婚证明)
⑥如房产证显示原房产已售出,需提供原房产证存根和购房合同原件。
第三,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和物业费
李和公寓公租房租金5元/m2/月,物业费1.2元/m2/月。(详情请访问宛城区政府网站)
四、公共租赁住房的地址和数量
李和公寓的公租房位于万城区伏牛路中段,与李和物流园区相对,配有约200套公租房。申请时间为2018年12月3日至2018年12月1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动词 (verb的缩写)申请地址
宛城区工农北路245号宛城房产管理处三楼东宫沟办公室
第六,联系电话
0377-60399507
南阳市宛城区安兴房屋管理处
2019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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