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去年的市人大会议上,昌平青年团代表张学兵就向市人大提出了《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住房保障条例》的立法建议。该立法方案已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项目论证。经过一年多的研究,张学兵对此有了更深刻的看法。在合作经济适用房方面,他建议封闭式交易。
合作经济适用房是政府拿出土地,个人出钱盖房子,共同解决住房问题的一种保障思路。张学兵认为,合作经济适用房虽然是北京的一项创新,但目前的房地产管理办法并没有相关规定来界定和规范此类住房的法律属性和特征。
按照初步的思路,合作经济适用房目前的条件是,只要是在北京登记的,没有住房的家庭都可以申请,但是过去享受过各种政策性住房和福利性住房的家庭就不能再申请了。目前,石景山、丰台四个项目近5000套公租房已作为合作经济适用房试点。
作为立法提案的起草者,张学兵特别关注这些试点项目的情况。他告诉记者,现在这些房子都在建设期,有的已经封顶。下一步是制定分配试点项目的方案。“一旦开始分配,问题来了:送什么样的单据?”张学兵说,符合条件的公民购买合作经济适用房后,有哪些权利,比如是否可以抵押贷款,是否可以交易?以上是现行法律的一些小突破。
张学兵认为,我们必须首先认识到房子的商品属性。"因为买卖双方确实进行了交易,所以他们只购买了受限制的商品."其次,他建议合作经济适用房作为一种商品,可以在封闭的环境中进行交易,但不能进入真正的商品市场。业主对合作经济适用房的处分权应该是有限制的,比如限制合作经济适用房的流通,一套普通住房可以贷300万,但合作住房只能贷50万,房产只能限于一定的升值空,等等。“因为政府的最终目的是让每个人都有房,所以倾向于那些买不起商品房的人。”张学兵说。
我们的记者叶笑言J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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