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辽宁盘锦官方通报“自来水可被点燃”事件处理结果,13人被追责问责。分别给予原区政府分管副区长诫勉谈话;现任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党内警告处分;原区水利局局长诫勉谈话;现任区水利局局长党内警告处分;原区水利局副局长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现任区水利局副局长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副局长职务。
11月22日,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赵圈河镇居民在社交媒体上传了一段用打火机点燃自来水的视频,引发网友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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