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安徽商报》报道,安徽合肥庐江县人郭伟正扛着鱼竿走在水库旁的岸边。他不想鱼竿碰到高压线,郭威被电击身亡。事发后,郭伟的父母将庐江县供电公司告上法庭,称供电公司存在管理过失,要求赔偿。近日,庐江县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
郭伟的父母投诉称,2016年9月12日,郭伟在庐江县鹿城镇胡艺水库西岸行走时,不小心被空上的10KV高压线电死。“闽江供电公司没有在线路附近设置任何明显的警告标志。事件发生在动湖水库的繁华地段。据测量,许多线路的高度不到5.5米。”郭伟的父母称,庐江供电公司对其运营的线路疏于管理,造成事故,要求庐江供电公司按80%责任赔偿损失共计52万余元。
庐江供电公司辩称,郭圩电击点位于水库西岸,属于交通困难地区。入射点处框架空线距地面的距离测量为5.84米,符合国家安全规定。框架空的电源线没有架设在鱼塘空上。“根据相关规定,这个地方不属于……根据供电公司的说法,这个悲剧并不是在打捞过程中发生的,而是郭伟不小心把鱼竿碰到高压线,导致触电,造成了自己的重大过失,庐江供电公司没有任何过失。
庐江县法院发现,电击点位于胡艺水库西岸,允许车辆通过,不符合交通困难地区的认定。事发地附近框架空线至地面距离为5.84米,符合安全高度,但庐江供电公司未能在渔民经过路段的电线杆上设置警示标志。因此,庐江供电公司应承担本案的侵权责任。因为郭伟在架空线下肩膀上被鱼竿电死,犯了严重错误,法院判决庐江供电公司赔偿郭伟父母35%的损失。近日,庐江县法院裁定,庐江供电公司赔偿郭伟父母10.9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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