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10日电据中国之音《新闻之夜》报道,许多网站和手机直播应用都有“网络名人主播”表演和演唱。中国音乐版权协会表示,这种形式的表演需要得到歌曲版权所有者的授权和支付,他们已对胡椒未经授权的直播提起诉讼。

中国音乐版权协会表示,直播网站和手机应用中使用的在线音乐非常多,其中一些表演者直接唱歌和播放音乐,一些人使用歌曲作为背景音乐。根据《著作权法》的要求,使用这些音乐需要事先获得歌词和歌曲的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相应的使用费。但以花椒直播为代表的一些直播平台并没有解决相关版权问题,损害了以音乐协会为代表的国内外词曲作者的权益。

音乐与音乐协会表示,已于去年8月致函胡椒直播运营商北京米京和丰科技有限公司,要求尽快解决涉及歌词和歌曲的版权问题。双方多次交涉,都没有解决。今年4月,音乐协会给米京和丰公司发了律师函,仍无正面回复。之后,音乐协会起诉了经营辣椒直播的米京和峰峰公司。目前,北京朝阳法院已立案。

记者联系花椒直播,他们表示案件进入司法程序,暂时不愿意回应。今天在花椒直播的网站上,还可以看到现场的表演者在演奏或唱歌。

至于这些平台上的现场表演者是否都在盈利或获得报酬,应该区别对待。中国音乐版权协会负责法律事务的副理事长刘平表示,网络直播不属于《著作权法》中“合理使用”的范畴,只要是公开表演,都需要经过授权。不管有没有盈利,都不能擅自公开表演别人的作品。如果获利,属于商业用途,属于侵权加重情节。

如何定义公演?普通人如何规避侵权风险?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律师罗艳时解释说,如果通过网络视频聊天向对方一对一唱歌,是不开放的,但如果面向公众的平台上有未指明的公众访问,则是开放的。

罗律师分析,虽然在《著作权法》的范围内,目前对网络传播属于哪种权利没有明确的界定,但在形式上与信息网络传播权类似。区别在于,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规范范围是点播行为,而不是直播行为。实践中类似这种直播方式,法院会用其他权利保护。

音乐协会表示,已经有直播平台获得了版权授权,但还有相当一部分没有解决。这次他们选择了十首歌曲作为打官司的例子,包括《十五之月》《兵哥》《祝你平安》等。,主要考虑诉讼效率问题,他们选择了一些中国大陆词曲作者的作品,总诉讼标的30多万元,希望能起到提醒和警示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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