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法治已经成为我们党、国家和全社会的自觉实践和积极行动。中国法治实践学派主编钱宏道以实践为法哲学立场,明确提出“以实践为师”,积极参与依法治国的综合实践。法治实践是法治思想、战略和制度不断展开的过程。当代中国的法治实践呼唤实践法治哲学的崛起和法治理论的新突破。

实践逻辑是法学的生命

实践性是马克思主义的本质属性。法治是治国的基本方式和实践。建设法治国家有赖于强大的法律实践。法治不能只停留在理念上,必须落实到实践和行动上,解决实际问题。建设法治中国是一项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政治实践,既是解决现实问题的迫切需要,也是回应时代要求的积极选择。法治实践是法治精神、法治意识和法治理念的实现,是全面高效实施法治的行动。长期的法治实践积累了成功经验,为解决中国问题、探索中国道路提供了历史教训。中国法治实践学派2016卷第一句话指出:“中国法治实践学派的一个关键词是‘实践’。中国法治实践学校提倡“以实践为师”这说明努力营造一种实际应用的学术氛围。明清之际,顾主张学而优则仕,并指出:“凡文不关六经之旨,不关天下之事,则无事可做。”实践逻辑是法学的生命。创造性地回应中国的法治实践,考验着法学家的学术能力和学术责任。

法律是历史事件和经验的结晶。中国古代政治家非常重视法律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中国古代社会不仅有丰富的法律思想,而且有丰富的法律实践活动。张说:“中国是一个法制文明发达的古国。它的历史不仅悠久,而且从未中断。就系统性、完整性、典型性而言,在世界其他古文明中是罕见的。汉代兴盛、唐代兴盛的中国著名法制,影响了中国及周边国家一千多年,留下了丰富的法律文化资源和宝贵的治国经验。”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法治取得了历史性的成就。还应当指出,法治不仅仅是一个顶层设计和战略问题,在国家治理、法治实施和司法改革方面还需要做大量扎实细致的工作。

法治是治国的一个主要问题。推进法治实践,需要法学界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发展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中国特色、反映社会发展规律和法治建设规律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全面依法治国实践提供理论指导和理论支撑。

法治的实践不是少数人的行动,而是全社会的共识和行动

全面依法治国是一项具有历史意义的伟大实践。在法治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统一中探索中国的法治之路,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法治实践。“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构建了改革与法治两轮驱动的格局,促进了改革共识与法治价值、改革导向与法治保障的有机融合,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将改革理念转化为法律规范,将改革行动转化为法治实践。可以说,全面依法治国是领导方式、动员手段和治理体制的革命,也是法治理念、理念和理论的革命。

法治的实践不是少数人的行动,而是全社会的共识和行动。孙笑侠说:“在历史上,法治有假有真,有深有浅,有真有假。但法治的梦想能否实现,取决于它是否成为现实需求和刚性需求。只有当法治成为社会和人民的真正需求和刚性需求时,它才会有自己的动力。”实践概念是理性认识和实践活动之间的中间环节。法治实践学派的重要使命是努力将实践理念和实践逻辑渗透到法治活动中,促进法治实践理念的外化和实现。法治实践能力归根结底是维护公平正义、保障人民权益、强化权力制约的能力。

法治是强国之路的基石。钱宏道认为:“法治竞争不仅仅是制度的竞争,更是思想文化的竞争。在法治的竞争和博弈中,中国应该采取积极的策略。”法治的创造力是解决在调节社会关系、平衡社会利益、规范社会行为中形成的社会矛盾和问题的能力,是塑造国家形象的重要软实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不仅是法治实践的重要指南,也是赢得世界话语权的重要任务。

法学家要在实践中获得实现秩序和公平的智慧,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

勇于实践,勇于改革,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鲜明特色。法律实践派认为,法律是一门实践科学,实践性构成了法律的学术性。法学家应深入观察社会生活,在实践中获得实现秩序和公平的知识,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法律注定不是纯粹的学习。中国国情是法律实践的起点。中国实践法治学派注重以实践和实证的方法研究法治,力求从法治评价、法治指数等实践研究中准确把握中国法治国情,从实地实验、思想实践和地方法治实验中拓展观察中国法治现实的深度, 从而获得思考法治发展的视角和启示,增强法律的实践功能,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过程中为法学做出独特的贡献。

从实践到实践智慧的提升,以及实践智慧对法哲学的阐释,是生成中国法治实践学派自治理论的关键,也是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话语、发出中国法治之声的关键。法治理论的问题在于批判现实,改变世界。中国的法治实践学派具有鲜明的批判色彩。他们反对法治空唯心主义和教条主义,主张在实践中思考法治,把握法治。李肃直言:“我更喜欢实用主义,注重实际应用。现象知识来自生活,讨厌书生气。”实践是法学的一个重要取向,中国法律实践学派关注、解读和思考中国法律实践的努力,不仅对推进中国法治建设的实践具有积极意义,而且对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的研究和创新也具有积极意义。

《中国法治实践学派》,钱宏道主编,法律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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