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下训练和早期教育机构纷纷恢复上课,各大商店纷纷恢复了以前的热闹面貌。
银泰百货商店弘文店原来熙熙攘攘的3楼非常冷清。不久前,继Joho Kiss撤退点之后,隔壁马博士婴幼儿游泳场也安静地跑了。两家店铺并排站着,空荡荡的,家长们感到寒心。本来想跑去大品牌,但加盟商离开后,陷入了无人负责的困境。
这种现象也成为业界的潜规则,一次性支付的加盟费和每年支付的品牌使用费实际上变成了挂品牌招牌的权利。独立经营、财务分离等做法只是加盟店和总部之间品牌出口的合作关系,没有代理补偿义务。
案例
著名门店跑步家长退款无门
玻璃门上挂着鼠年“富贵平安”的立体漫画贴纸和“福”字鲤鱼,仍在传达新年的喜悦。门把手上有大铁锁和白纸黑字的封条,但与此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位于银泰百货弘文店3楼的马博士婴幼儿游泳场目前正被人清空建筑物。记者在现场看到门口放着可以发送邮件进行信息登记的通知卡,收集工作截止到8月31日,打电话给卡返回负责人“刘总”。
“我们已经登记了,电话也打了很多次,但没有人接。”一位家长生气地对记者说,7月以来疫情有所好转,但马博士始终没有营业。和她处境相同的家长们认出经营者关门跑步,购物中心也无法互相联系。
这位家长还展示了另一家购物中心发布的“温馨提示”,告知消费者,如果不能顺利退卡,购物中心将协助调解,消费者也可以通过司法程序行使维权。在这个提示下,退出卡的联系方式除了“刘总”外,还有一个“段总”,记者打了两个人的电话很多次,但没有人接。
“6100韩元的卡,还剩5000韩元,不能拿回来吗?”“无量的商人辜负天真的孩子们的爱”.网上很多家长纷纷诉说自己的处境。“春节后游泳池没有开门,我们也决定相信谁知道是这种情况。”家长王宇(化名)告诉记者,他办的卡为3500韩元25次,还剩一半左右,被认为是家长中损失较小的。
从家长们的缴费文件来看,钱流入了李马博士的经营“北京虚拟聚合贸易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4年4月,注册资本为10万韩元,法定代表人为刘嘉庆。7月20日,以“无法通过注册住宅或营业场所联系”为由,公司被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既然这家公司联系不上,记者就给马博士总部“北京贝特博科技有限公司”打了电话。对方说马博士在全国没有直营店,都加盟了。“加盟店是独立的经营模式,财务和公司总部完全分开。我们对加盟店的经营情况不负责,更不可能代替跑店还钱。”
规则
十几万加盟费只买一个品牌
,虽然在马博士店铺损失不多,但王宇去年11月在隔壁的教湖基德早教机构为孩子支付了近18000韩元的费用,只上了10次课,感到遗憾。“巧虎向家长支付更多的钱,金额也比较大。”
记者获悉,这家巧虎KIDS的经营人“北京斯凯宾科技有限公司”已于8月初宣布破产。破产前,该公司将一系列动作——注册资本从500万韩元锐减到10万韩元,法人代表和企业名称都发生了变化。
和马博士门店一样,作为KIDS品牌运营管理方,上海青鱼宝宝教育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教豪基德银泰中心所属公司是独立运营主体,北京其他教豪KIDS也是独立运营主体。
公告中,鲭鱼宝宝公司表示,教虎基德银泰中心不会“跑路”,会员可以登记需求,并妥善安排。但是记者发现,目前正在接受答复的家长们对所谓的方案非常不满。例如,有人告诉我,如果购买2万韩元、接近96门课的教课包,虽然只上了10多次课,但只能得到比家长预想的低得多的退款。一位家长直言:“每个人都感觉像在泼水。”" "
疫情过后,加盟店情况频繁,跑步不再是新闻。人们很疑惑,做加盟店需要什么门槛,为什么总部可以选择干净自己。
记者以想开加盟店的名义联系了马博士总部“北京贝特博科技有限公司”。商人业务部门的一位刘女士介绍的,相关费用主要分为两个方面。“一个是加盟费,只支付一次,不同地区的价格不同,北京地区缴纳15万韩元。接着,品牌使用费1万韩元,每年都要缴纳,每年都要颁发许可证。”支付后,总公司为加盟店提供人员培训、价格参考、活动方案等前期运营服务。“可以大致理解为做好装修、人力招聘等工作,自己开店,然后使用我们马博士的品牌名称。”
调查
但是品牌出口没有代理偿还义务
刘女士强调,加盟店都与自营许可证、独立经营、总部金融系统完全分离。“你赚钱的话,我们不出成果,经营不好,损失惨重,公司也没有责任。”记者追问说,如果出现什么问题,总部根本不管。对方深思熟虑后,说:“这取决于什么问题。在客诉、运营方面,我们将帮助双方沟通,并给出一些技术解决方案。但是更深。你是说吗?”
像加盟店这样的记者直来直去。对此,刘某表示:总部和加盟店只不过是品牌失利
出合作关系,公司对加盟店没有任何代偿义务。“您新开的店,预付卡可能大额的不容易卖,可以从小额卖起,积累起顾客信任再卖大额的。”但顾客往往不会细致区分一家店是加盟还是直营,加盟店跑路后难免对品牌造成影响,总部难道不介意吗?刘女士坦言这一点没有办法,“要做加盟,就要承担一些这种负面的影响。”记者了解到,目前对于马博士银泰大红门店跑路问题,家长已通过12345等渠道向丰台区城管指挥中心、丰台区市场监管局等单位反映。官方回复称,执法人员多次尝试,均无法联系到相关负责人,无法组织调解,建议消费者通过司法程序解决与维权。
加盟店出售预付卡后跑路,总部是否也应担责?对于这一核心问题,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岳屾山表示,若加盟店是独立注册的经营个体,加盟费只是对于总部品牌的使用,那么它的经营状况总部是不承担责任的。中消协律师团成员、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斌也持类似观点:加盟商作为独立法人,在显著位置亮照经营。消费者具体与谁签约,将钱款付给谁,享受谁的服务,责任就在谁。
追问
捆绑“信任利益” 总部岂能无责
重庆中耀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源佳刊文表达了其他观点,他认为虽然《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了加盟店(被特许人)是一个独立的经营实体,在法律关系上并不从属于总店(特许人),但在特许经营企业对消费者的责任承担问题上,涉及到了外部第三人的因素,必须考虑商法上保护善意第三人的要求。
加盟店与总店保持着大致相同的外观形象和经营模式,易使消费者产生总店与加盟店同属一个企业,或总店对加盟店全权负责的印象。这符合《合同法》中关于表见代理的规定,因此总店对消费者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当然,这只是外部责任,总店与加盟店的内部责任划分,还是应当依据《特许经营合同》中的约定。
在中消协律师团成员、北京清律律师事务所主任熊定中看来,加盟店跑路,品牌方不能说全无过错。“例如没有留足保证金,没有相关商业模式预防(跑路行为)等兜底措施。至少在法律层面上有和加盟店共同侵犯消费者权益的嫌疑,消费者可以追究总部共同侵权责任。”至于商场,只是一个承租平台,他认为即便有责任也比较轻微。“更建议家长去找总部,从连带关系上也比较顺一点。”
事实上,总部是否应为加盟店经营行为担责,确实在业界存在争议。江苏省消协秘书长童天武曾表示,消费者选择连锁业态的加盟店,是因为捆绑了对总店的“信任利益”。据此他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商标法》规定,当被许可人的产品侵权了,商标许可认人是要承担连带责任的,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对这一点也做了确认。这样一种法律制度应当引入商业业态下的连锁经营业态,否则,这个连锁经营的业态就是一个有点病态的经营方式。”
遭遇跑路过后,更重要的是未来如何提防。李斌坦言,疫情过后这类事件太多,维权极为不易,且面临后续执行难的问题。“消费者对打折促销要保持定力,选择规模大、信誉好的正规企业。看清签约对象是谁。消费的时长和预付金额不可过高,参照国务院对校外培训机构的规范意见,尽量避免超过3个月,尤其跨年度的预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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