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龙网北京4月15日,因实际控制人非法占用资金公开等原因,最近新三板公司上海鹏盾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盾电商)和公司当时的董事长、当时的副董事长、总经理接受了股份公司的自主监督。
根据监督公告,2014年8月至2017年12月,傅炳荣、傅莹直接或上海林宇石油化工公司、上海森明石油化工公司、上海方耀贸易有限公司、上海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赵晓东等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累计占有额分别为960.4万韩元和3500韩元。截至2018年6月27日,上述占用资金已归还。上述资金占用都没有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18年1月8日,鹏盾电商持有的全资子公司宜兴市邵怡石油销售有限公司100%的股份转让给了富荣,上市公司未能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鹏盾电商没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关当事人占用公司资金的行为违反《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1.4条。未及时披露占用资金和相关交易的情况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试行)》)
傅炳荣当时的公司董事长,经过对上述资金占用的批准,忠诚勤奋地未能履行义务,对上述违规行为承担责任,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第1.4条、第1.5条的规定。傅莹、傅炳荣非法占用公司资金,违反了《信息披露细则》 4.1.4条规定。另外,傅炳荣没有对公司相关交易进行审议,也没有对未公开的违规行为勤勉负责,违反了《业务规则》第1.4条、第1.5条的规定。
根据《业务规则》第6.1条、《业务规则》第47条、《业务规则》第51条的规定,全国股份公司决定采取自律监督措施,对鹏盾电商、富军营、富营发出警告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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