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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正人[2019] 1号
合肥市人民政府王道英等同志
职务任免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部门、各直属机关:
决定研究结果:
王道英同志担任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陈敏斌、严平同志担任市副秘书长(正县级)。
吴世波、王华、刁文正同志担任市政府副主任。
吴新玲、李淑平、米伟平、杨永利同志担任市政府副研究员。
王磊同志担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正县级)。
习近平同志担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调查员。
汤杉同志担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谢利同志担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研究员(维持副县级领导职务待遇)。
刘玉山、朱、崔洋、罗春同志临时发展改革委员会副研究员
政党生、谢洪杰、潘若宇、徐兆河同志临时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黄庆、柴青、车晓村、李大战同志临时经济和信息化局调查员;
他由大浩、朱一平、王敏同志出任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副研究员。
郑强同志是市公安局副局长(正县级),免除市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刘健、王一风、项洪成、高明、吴昌昌、王辉、张伟同志担任市司法局副局长。
董平超同志担任市司法局副职员(维持副县级领导职务待遇)。
杨德成、王占熙、余晓兵、张小新同志出任市司法局副研究员。
方兆云,秦湖同志城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罗靖宇同志担任城市生态环境局研究员。
袁超、刘正素、周斌、郑文宇同志出任市生态环境局副研究员。
陈振东、沈梅农、陈继波、张超同志临时市中心建设局副局长。
石显贵、丁学福同志城乡建设局调查员;
戴晓英、陈永华、宋志明、胡平、李敦五、张立超、郑东丰同志担任市城乡建设局副职员。
杜瑜同志将被任命为市交通局副局长(兼)。
王铁峰同志担任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正县级)。
卢桂田、朱正华、李雪原、肖博、李军同志担任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姜峰、郑爱农、吴昌俊、朱晓波、郑云波同志担任市农业农村局调查员。
劳里同志担任市农业农村局副职员(维持副县级领导职务待遇)。
张斗春、鲍雄、卢茂德、老东平、张晓勇、孙东丰同志临时农业农村局副社员;
唐和平同志担任市商务局副局长。
刘晓华、李玉海、陈康利、郑海梅、唐健康、董王权、杨唯一同志临时文化旅游局副局长;
陈安达、杨素妍、张朴志同志担任市文化和旅游局调查员。
戚玉生同志担任市文化和旅游局副职员(维持副县级领导职务待遇)。
少尉、苏艺杰、卢尚勇、陈黄同志出任市文化和旅游局副研究员。
王向阳、杨志宇、何春志、张新平、张晓峰、陈鹤超同志担任市卫生保健委员会副主任。
王胜、东莉莉、许兰同志担任市卫生保健委员会副研究员。
朱世军、房红同志担任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正县级)。
张永平、彭守伟、王有章、谢向阳、车鹤清同志担任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朱玉玲、宋天溪同志任市应急管理局副研究员。
陈启良同志担任市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主任。
张开龙、陈四川、肖章任命同志为市政府外事办公室(市港澳事务办公室)副主任。
陈明同志被任命为城市市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胡国春同志将被任命为城市市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范汞同志担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张岩松、胡后林、许京东、姜洪杰、王永红、杨三龙、张章宇同志担任市市场监督局副局长。
雷康宝、钟正宇同志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员。
吴飞同志担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职员(维持副县级领导职务待遇)。
邓良平、李光辉、王东东、郑元元、吴海林、张玉林、郑晓云同志担任市市场监督局副职员。
许道和徐道将被任命为城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局长。
陶正会、宣城镇、史敏同志临时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副局长;
谢华宇同志担任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从2018年9月开始计算)。
倪宏同志担任城市住房保安和房地产管理研究员。
朱祖东同志担任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副职员。
陈勇同志担任市林业和园林局副局长。
唐世珍同志担任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唐立、徐立贤同志担任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王瑞同志担任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从2018年9月开始计算)。
小祥同志担任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陈胜,
潘勤华同志任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沈玉林、田俊清同志任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调研员;
王俊生同志任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局长(主任);
张一章同志任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副局长(副主任);
唐风玲同志任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副局长(副主任)(试用期一年,从2018年4月算起);
马鹏同志任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副局长(副主任)(挂职,时间截止到2019年10月);
李锋同志任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民防局)主任(局长);
陈东同志任市政府信访局局长;
吴志堂、张平、徐义俊同志任市政府信访局副局长;
徐华同志任市政府信访局调研员;
朱迎友、吴雨晴同志任市政府信访局信访督查专员;
吴钊、孙东同志任市政府信访局副调研员;
张义明同志任市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主任;
吴瑞爱、赵生文、陈寿同志任市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陶兴林同志任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
夏凤琴、汪胜利、高笑梅、单世龙同志任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副局长;
郭勇同志任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调研员;
李月兰、王邦伟、杨毅、晋桂华同志任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副调研员;
盛开同志任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王立群同志任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
因机构改革,黄永强同志市投融资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兼)、程世琴同志市投融资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免去吴松保同志市公务员局局长职务;
免去张金杰同志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兼)职务;
免去周俊同志市民政局双拥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职务;
免去方亮同志市公务员局军官转业安置处(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处长(主任)职务;
因机构改革,原市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市管干部所任市知识产权局相关职务自然免除;
因机构改革,原市粮食局市管干部所任相关职务自然免除。
特此通知。
合肥市人民政府
2019年2月21日
02
合政人〔2019〕2号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丁春生等同志
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
丁春生同志任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胡王根、黄金华同志任市政府办公室调研员;
夏拥军、刘宾同志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调研员;
高勇、裴先长同志任市生态环境局调研员;
张厚伦、方向正同志任市农业农村局调研员;
朱榕同志任市商务局调研员,免去其市贸促会(市博览局)副会长(副局长)职务;
柏俊生同志任市文化和旅游局调研员;
沈慧珍同志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调研员;
黄川、赵建立同志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调研员;
周建林同志任市林业和园林局调研员,免去其市林业和园林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桂龙同志市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赵俊超同志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特此通知。
合肥市人民政府
2019年2月21日
来源:合肥市人民政府发布
责任编辑:周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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