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总经理整理了厦门未婚女职员休假问题的答案。请看好产假天数和条件
问:我想知道未婚女职员能否休15天的产假。
答《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员怀孕4个月后流产的,将获得15天产假。怀孕4个月流产的人享受42天的产假。
社长科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摘选
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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