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我院决定对下列未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予以曝光。本期所曝光的失信被执行人为2020年07月24日之前未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公布之后已履行义务的可联系我院予以撤销。
注意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后将限制其高消费。被限制高消费后,不得有以下以其财产支付费用的行为:
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旅游、度假;
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
1.《曝光台 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20200724》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曝光台 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20200724》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yule/5200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