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重庆日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从现在起至今年年底,我市将在2018年“安静行动”中开展噪声污染防治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建筑噪声污染违法行为,倡导全民共同治理机动车鸣笛噪声污染,不断提高全市声环境质量。
在夜间施工噪声污染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方面,我市将组织各级相关单位建立夜间施工噪声联合防控机制和日常检查机制。每月至少一至两天开展夜间施工噪声污染联合执法行动,曝光一批群众投诉强烈的违法建筑工地和施工单位,每两个月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严重违法行为的开发商和施工单位进行约谈。同时,各区县将参照市级做法,严格审查夜间施工作业,定期开展夜间施工噪声污染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夜间违法建设。
我市还将组织开展“不乱按喇叭”的公共宣传活动,形成乱按喇叭和全民治理的合力。完善机动车禁行重点区域的划定、标志的设立和禁行公示,对重点区域和重点路段禁行区域内的非法鸣喇叭行为进行执法检查;组织出租车、公共汽车、乘用车行业相关部门开展“禁止鸣笛区禁止鸣笛”宣传活动,宣传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相关法律责任;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将把“安静机构”建设纳入创建“节约型机构”活动,全市学校将把“安静学校”建设纳入创建“绿色学校”活动,通过“干部职工小手牵大手”等宣传手段,引导干部职工、学校职工、学生和家长遵守噪声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
市民在施工现场遇到夜间施工、机动车鸣笛等噪声污染时,可以有针对性地拨打以下电话投诉:
12369:对于你来说,解决工矿企业的生产噪声,一般施工现场22:00-次日6: 00的擅自施工噪声,商业文化娱乐场所空空调、冷却塔等固定声源的噪声。
12319:为解决主城区主干道两侧噪声污染问题,需设置声屏障或市政维护工程噪声扰民。
966566:对于你来说,解决人为噪音、建材装卸等扰民问题。
63895777:解决商业文化娱乐场所使用扬声器或音响设备等非固定声源扰民的问题。
110:解决机动车鸣笛不按规定使用音响的问题;城镇生产活动偶尔发出的强噪声;在市区商业活动和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使用高音喇叭或高音设备;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居住建筑内进行集会、聚会、娱乐、健身、丧事、饲养动物、装饰等活动;机动车、非机动车、滑轮、手推车等设备发出的噪声;其他社会生活噪音扰民问题。
96096:对于你来说,解决你管辖的高速公路和高速公路的噪音,黄花垣大桥以上嘉陵江的船舶噪音。
12395:解决长江干线重庆段及黄花园桥下嘉陵江的船舶噪声扰民问题。
12315:解决居民区等噪声敏感区无证开设加工维修点造成的噪声扰民问题。
12365:解决新购商品房及卧室旁边电梯房的噪音和震动扰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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