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云鹏为美团创作了一首广告曲《新五环之歌》,讲的就是送外卖的事情,歌曲朗朗上口,很符合岳云鹏的风格。但这首歌却成了岳云鹏被起诉的理由,近日岳云鹏的《新五环之歌》被指侵权,北京海淀区法院已经受理了该案件,北京众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将岳云鹏、美团和北京赞意互动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对方停止使用歌曲《新五环之歌》,并赔偿五十万余元的经济损失。
岳云鹏
6月20日,北京众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认为美团、岳云鹏和北京赞意互动广告传媒有限公司的《新五环之歌》侵犯了《牡丹之歌》的改编权,没有经过蒋大为的同意就擅自多次改编。
北京众得文化传播公司将岳云鹏等三方告上法庭,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50万余元,北京海淀法院已经受理,但三方被告均没有回应这件事。
北京海淀法院声明
关于《新五环之歌》的版权问题,早在2016年岳云鹏就被问到这件事,当时英达询问岳云鹏得到《牡丹之歌》的授权了吗,岳云鹏称,有一次在春晚后台拜访了蒋大为老师。
可蒋大为上来就质问岳云鹏,改编《牡丹之歌》经过谁的同意了,岳云鹏被吓一跳,没想到蒋大为突然说,随便改也无所谓,改编反倒让《牡丹之歌》更红了。
歌词对比
这件事就不了了之了,结果2018年岳云鹏就因擅自改变《牡丹之歌》被北京众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起诉了。事后,网友分析,当时岳云鹏改编歌曲打的是擦边球,蒋大为一方没有在意。
但后来岳云鹏多次在电视节目和相声表演中使用《新五环之歌》,实际已经运用到商业方面,这和版权方当初的预计不一样,所以版权方才会将岳云鹏等人告上法庭,要求停止侵权和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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