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民政局昨天发布了《重庆市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实施方案》。记者了解到,到2020年,重庆所有街道和社区将基本实现养老服务全覆盖。城市养老服务设施社会化运营率达到90%以上,农村养老服务设施社会化运营率达到60%以上,城乡养老设施与医疗服务的比例达到100%。
施工标准
老年人口少的社区不低于200平方米
根据重庆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标准,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原则上建筑面积不低于1500平方米,应设置休闲娱乐区、文化教育区、生活护理区、健康管理区、人文关怀区、护理区、运营管理区等功能区,其中护理区应设置20张以上的养老服务床位。
社区养老服务站原则上建筑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老年人口少的社区不低于200平方米。应设立娱乐区、文教区、生活护理区和卫生管理区,有条件的应设立日托床位。
乡镇养老服务中心原则上建筑面积不低于800平方米,与乡镇养老院和农村残疾人特困人员集中护理机构相结合。应设置休闲娱乐、生活护理、护理和医疗康复等功能区,有条件的应设置20张以上的护理床。此外,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村级互助养老中心应配备一定面积的专门养老服务室。
医疗保健结合????????????
护理床位比例不低于50%
在医护结合方面,《建议》提出支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会医院加强护理康复能力建设,开放乡镇养老服务中心,开放老年病房,构建医疗、康复、护理、养老、临终关怀服务相衔接的服务模式;支持有条件的乡镇养老服务中心设立诊所、养老院等医疗卫生服务设施,逐步提高护理养老床位比例。到2022年,护理床位比例将不低于50%。
此外,降低养老服务机构医疗机构医疗保险报销门槛,将符合条件的乡镇养老服务中心纳入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协议管理范围,完善协议医疗保险控制指标体系和报销程序,加强事后监管,促进稳步有序实施。每个区县应至少建立5个社区医疗护理机构。
财务担保
街道养老服务中心补贴200万
在财政保障方面,规划建议我市各区县加大支持力度,将乡镇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资金纳入公共财政预算,合理安排专项资金,将区县福利彩票公益金提留部分的80%以上用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运营补贴和政府购买社区居家基本公共养老服务,以此来煽动和引导社会资本增加建设和运营资金投入,形成“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保障格局。
据悉,市政府将采取奖励而非补贴的方式,对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给予适当补贴,每条街道养老服务中心补贴200万元,每个社区养老服务站补贴20万元,辖区内每个乡镇养老服务中心和村级互助养老点补贴100万元,并制定相应的评估考核办法实施。此外,市、区县两级应建立养老服务产业发展基金,支持养老服务项目建设,并通过多种渠道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资金保障。
此外,在老年护理服务人员培训方面,到2022年,我市将培训老年护理监督员2000人,老年护理工作者2万人,每年培训引进老年护理管理院长1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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