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委、省政府发布《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进一步简化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完善政府投资方式,构建更加开放的投融资体系。根据实施意见,企业投资项目管理实行负面清单制度,目录范围以外的所有项目实行备案制度。对实行审批制的投资项目,只保留选址意见和土地预审作为预审批条件;对实行备案制的投资项目,实行属地管理、即时备案、事后审核,实现电子备案凭证;备案项目将不再申请项目规划选址意见,简化扩建项目环评内容,降低环评等级,取消建设阶段投资项目技术审查相关审批程序。实施意见还明确指出,政府投资资金只投资于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项目,主要是非经营性项目,原则上不支持经营性项目;政府推动的、可以在市场上运作的重点事项和重大建设项目,全部向民间资本开放,原则上不再实行政府全额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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