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理工大学于2021年公开了第二份公债职员公告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华北理工大学计划在2021年第二次向社会公开招聘17名员工。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单位为华北理工大学。华北理工大学是一所以工、医为主,理、经、管、文、法、艺、教等多科性协调发展,具有留学生教育、博士硕士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等教育类别和层次的省属重点骨干大学、省重点支持的国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为河北省人民政府与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河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高校,坐落于环渤海湾中心地带河北省唐山市。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订立聘用合同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专任教师(专业技术人员)岗位:17人。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12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资格、年龄等条件,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华北理工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设置。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或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6.因工作需要,应聘者须于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须于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应聘者需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9.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河北人社网()、华北理工大学网站(http://www.nc)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特别提示: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网上报名和缴费等有关事项,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和缴费,并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资格审查材料电子版至指定邮箱。)
1.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网址:唐山人才网()。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 11 月 12 日9:00-11 月 21 日17:00。
网上交费时间:2021年 11 月 12 日9:00-11月 22 日17:00。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1年 11 月 25 日9:00至笔试前一天17:00。
2.提交资格审查材料
报考人员需在网上报名前,及时将以下材料发送至招聘邮箱rsczp@nc,以便学校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邮件主题须使用“报考岗位名称+岗位代码+姓名”格式;所有材料以一个压缩包的形式发送,压缩包须以“报考岗位名称+岗位代码+姓名”命名。):
(1)《华北理工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电子版(附件2),报考人员需完整、准确填写(请勿改变文件格式);
(2)《华北理工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情况一览表》电子版(附件3),报考人员需完整、准确填写(请勿改变文件格式);
(3)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户籍证明、驾驶证、户口本、证件丢失报案证明等一律不能代替身份证件);
(4)本科、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扫描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5)中共党员证明(附件4)扫描件;
(6)与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其他证书扫描件,如资格证书等。
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材料和信息的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
3.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特别提示:鉴于以往报名、交费情况,报名截止前2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强烈建议不要最后1天报名及交费,并关注是否审核通过、交费成功。)
(1)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本公告,按照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在公开招聘的任一环节中(包括试用期),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需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预选应聘岗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报信息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照要求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如实填写相关内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照片要求: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建议像素240(宽)*320(高),jpg格式。
(5)报考人员“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学校将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和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不能再修改,将进入交费程序。请报名人员尽量不要选择最后时刻报名,以免因报考条件不符或填报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审核未过”而错失改报机会。
(6)请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准考证、笔试、成绩查询等重要时间信息,并及时关注资格复审、面试等相关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7)网上交费。考生需在网上交纳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人民币。报名缴费只能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推荐考生使用下列银行发行的银行卡: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和交通银行。请考生及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未按期交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4.开考比例
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5.考试通知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报考人员参加笔试的时间和有关要求见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的时间和有关要求由学校确定,并在学校网站公布。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并及时关注学校网站信息。
(三)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考核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基础能力水平。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华北理工大学网站(http://www.nc)公布并在公示栏张贴,考生亦可在报名网址查询本人成绩。
(四)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
对于达到最低合格线(60分)以上的考生,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合格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的比例低于3:1,合格人员都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学校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复审,逾期不到视为自动放弃:
(1)报考人员亲笔签名的《华北理工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
(2)笔试准考证原件;
(3)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4)本科、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5)中共党员证明原件;
(6)其他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原件等。
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因报名材料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而被淘汰者,后果自负。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试讲/说课答辩方式进行(试讲/说课教材和内容在本人应聘岗位专业课程范围内自选)。成绩实行百分制,最低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当场打分,即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在考场外显著位置张贴并在学校网站(http://www.nc)公布。
4.总成绩合成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满分100分,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为60分。最终总成绩由华北理工大学网站(http://www.nc)公布。
5.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的比例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1.退役士兵;2.烈士子女或配偶;3.残疾人;4.学历(学位)较高者;5.工作经历较长者;6.中共党员;7.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8.在校期间是学生干部且政治思想表现突出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察,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聘用。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的,由华北理工大学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同时对其心理健康状况进行测试,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可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华北理工大学网站(www.nc)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通过河北人社网()、华北理工大学网站(www.nc)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华北理工大学网站公布招聘过程中的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笔试成绩、最终总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拟聘人选将在河北人社网、华北理工大学网站公示。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5-8805129(华北理工大学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5-8805082(华北理工大学纪委办)
0311-66908785(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唐山师范学院2021年公开选聘博士研究生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为满足我单位对博士研究生人才的需要,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并经上级机关批准,采取选聘方式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事业编制人员15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把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放在首位,严把政治关和师德关;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应聘的博士和高级专家对原始学历和所学专业的一致性不做要求;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应聘人员毕业时间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
8.年龄一般在 45周岁以下(1975年11月9日以后出生),特殊优秀和急需的博士,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二)岗位条件
岗位条件详见《唐山师范学院2021年公开选聘博士研究生岗位条件表》(附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2021年12月31日以后毕业的高等院校普通类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3.此外,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五)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报名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选聘公告在唐山师范学院官网(www.)和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栏目发布,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
(二)报名
1、2021年11月9日-12月31日,通过唐山师范学院人事招聘邮箱(tssfxybszp@163.com)报名。
报名联系人:安老师、闫老师
联系电话:0315—3863331
2、请将详细简历(以Word文档或pdf格式发送至邮箱,简历要求有本硕博学习经历,科研情况,获奖情况,最后必须插入本、硕、博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审核不予通过,尚未毕业的博士请上传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注意上传简历必须是一个文件,邮件名称以“应聘岗位+姓名+毕业学校”形式统一命名)。
(三)资格审查
单位成立审核小组,根据选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审核,并从专业角度对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学校选聘岗位的符合度进行把关,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进入测评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四)考核安排
自公布岗位信息后接待报名,结合当前疫情防控的形势,分阶段进行线上面试、业务技能考核。
(五)体检
拟聘用人选由用人单位陪同,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按照考核成绩顺延人选。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选进行考察。
1、对应届毕业生的考察:查阅档案、到拟聘用人员户口所在地了解情况,并由村(居)委会出具政历及现实表现的文字证明。
2、对其他人员的考察:按照《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配办法》(冀办发〔2014〕40号)有关考察的要求执行。
拟聘人员在道德品质、师德师风存在问题,或者有其他条件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按照考核成绩顺延人选。
(七)公示
考核结果经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报党委常委会讨论,确定拟聘用人选。若拟聘用人选自动放弃聘用的,按照考核成绩顺延人选。
在唐山师范学院官网(www.)公示考核成绩及拟聘用人员,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录用手续。选聘工作各环节具体时间应聘人员在唐山师范学院官网(www.)查询。同时应聘人员随时保持电话畅通,以便工作人员能够及时联系,接受电话通知。
四、相关待遇
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工资标准;安家费分为四个层次,一般博士45万元,急需博士55-65万元,优秀博士75-95万元,杰出博士95万元以上,以上各层次博士均包含唐山市政府给予的15万元安家费。博士生活补贴每月发放1500元。科研启动经费,根据任务多少确定。具体参照《唐山师范学院关于引进博士研究生的补充规定(试行)》(校字[2017]3号)。
邢台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邢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结合我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单位基本情况
邢台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系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一所面向全国招生的国办全日制普通医学高校,主要职责是培养适应健康服务业发展需要,具有执业能力、创新能力和奉献精神的高素质、应用型卫生技术人才。
二、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5日-2003年11月5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0年11月5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1年我校拟选聘10名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具体要求详见《邢台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设置。
凡涉及到年龄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1年11月5日。
岗位条件表中的“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1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9年、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或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高校在读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未经本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
(1)夫妻关系;(2)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3)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4)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5)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选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信息
2021年11月5日在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和邢台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网站(www.x)公开发布选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法:采用现场报名和邮箱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5日—11月18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邢台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办公楼317房间)。
报名邮箱:yzrsc@126.com。
2.报名要求:现场报名者须下载填写《邢台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见附件2、3),可从学校人事处网站(http://renshi.x/)下载打印填写,并携带本人简历(连同报名表均需附照片)、有效身份证、各阶段(本、硕、博期间)取得的毕业证及学位证复印件报名。
电子邮箱报名者须将《报名表》《承诺书》、本人简历(附照片)、有效身份证、各阶段(本、硕、博期间)期间取得的毕业证及学位证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主题为:姓名+学历+专业+毕业学校。
3.报名及资格审查要求:进入现场报名场所需全程佩戴口罩,提供河北健康码绿码,经现场测温合格(低于37.3℃)后方可进入。现场报名需提供按照选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名表(一式两份)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版小二寸照片4张;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获得者需提供国家学历认证以及课程设置、成绩单等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报考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的函。
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资格审查:现场工作人员按照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留存相关复印件,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需签字确认。资格审核通过后,进入测评考核环节,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请报考者保持报名所留联系方式畅通。通过邮箱报名的人员,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
(三)测评考核
测评采用试讲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测试其授课技能和综合素质。试讲、答辩成绩分值分别为100分。
总成绩=试讲成绩×50%+答辩成绩×50%。总成绩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计算成绩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按照试讲和答辩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与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选聘人数末位成绩出现并列,全国道德模范、河北省道德模范和邢台市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在疫情防控期间表现突出的城乡社区工作者、乡镇(街道)工作人员、村(社区)干部以及受到表彰奖励的人员优先考虑聘用。如无以上情况或情况相同人员,则试讲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仍无法确定的,采取评委投票推荐的方式确定最终拟选聘人选。
(四)体检、考察、公示
体检工作由邢台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统一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体检合格的,由邢台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对体检合格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进行考察,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邢台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网站(www.x)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本次考试工作安全进行,本次选聘全过程严格落实现阶段疫情防控要求,请广大考生予以理解并按要求执行。(详见附件3)。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核、测(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选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均取消选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0319-2233381
监督电话:0319-2235195
邢台学院2021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邢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结合我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单位基本情况
邢台学院为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综合性本科高校,相当正厅级教育机构。主要职责是:教学科研
二、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5年11月15日-2003年11月15日期间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1年邢台学院拟选聘工作人员13名博士研究生。具体要求详见《邢台学院2021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设置。
凡涉及到年龄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1年11月15日。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或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高校在读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未经本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
(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五)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选聘程序和方法
1、发布信息
2021年11月8日在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和邢台学院网站公开发布选聘信息。
2、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法:采用电子邮箱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11月15日8点-11月19日17点整
报名邮箱:xttcrsc@163.com
(2)报名要求:报名者需将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选聘报名表、个人简历、各学习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及反映个人教学、科研成果(包括承担的项目、发表论文、出版论著、教学科研奖等)等有关材料电子版压缩至“姓名+专业”文件夹发至报名邮箱。
(3)报名及资格审查要求: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获得者需提供国家学历认证以及课程设置、成绩单等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报考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的函。
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资格审查:需携带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照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留存相关复印件,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需签字确认。资格审查通过后,进入测评考核环节,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请报考者保持报名所留联系方式畅通。
3、测评考核
测评采取面试的方式,重点对应聘者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政策理论水平、专业能力素质岗位匹配度、心理健康等进行测试。
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得进入体检、考察。
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与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选聘人数末位成绩出现并列,全国道德模范、河北省道德模范和邢台市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在疫情防控期间表现突出的城乡社区工作者、乡镇(街道)工作人员、村(社区)干部以及受到表彰奖励的人员,优先考虑聘用。
如无以上情况或情况相同人员,则通过加试评选出人员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4、体检、考察、公示
体检工作由邢台学院统一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体检合格的,由邢台学院对体检合格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进行考察,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邢台学院网站(www.x)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5、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本次考试工作安全进行,本次选聘全过程严格落实现阶段疫情防控要求,请广大考生予以理解并按要求执行(详见附件3)。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核、测(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均取消招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0319-3650515
监督电话:0319-2235195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公告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科技师范学院2021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是一所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省属普通高等学校,坐落于滨海旅游城市——秦皇岛市(学校现有秦皇岛、昌黎、开发区3个校区)。学校始建于1941年,1975年开始举办高等教育,1977年开始招收本科生,2006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学校现有全日制本专科生2.1万余人、各类硕士研究生757人。现有专任教师1060人,其中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216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508人,其中教授173人;有“双师型”教师563人。拥有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管优秀专家、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河北省模范教师等省级以上各类人才90余人,教育部及河北省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31人。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订立聘用合同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28周岁以下(1992年11月13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1年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拟公开招聘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10名,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科技师范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等设置。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或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通过河北人社网()、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网站(https://www.hev/)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重复报名无效,不接收其他方式报名。
1.报名网址和报名时间
报名网址: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 13日10:00至11月19日10:00。
网上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9日14:00。
交费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9日16:00。
2.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要求,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预选应聘岗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照报名系统要求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
(6)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7)岗位报名交费只能通过“扫码”支付,每人报名考务费100元。由于个人原因未按时参加考试的,报名费不再退还。
3.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对于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有关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进行处理。
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4.资格审查:由河北科技师范学院人事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审查合格者报名有效(资格审查结果通过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网站发布)。
5.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6.打印笔试准考证及笔试时间在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网站另行通知。
考生需在通知时间内登录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基础能力水平。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笔试时间: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及要求,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打印的《笔试准考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审核人员名单在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网站公布。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依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合格分数线上人数不满足比例要求的,合格分数线上人员均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将在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网站(https://www.hev/)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详见科技师范学院官网发布的面试通知。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适应性。
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考核打分采用“体操打分”法当场打分,即在本考核组内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在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网站公布,在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显著位置张贴。
4.资格复审。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
资格条件复审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初始学历及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并附学信网及学位网下载打印的学历、学位证明(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用就业推荐表代替,并提供学信网下载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及报到证取得时间不得晚于2021年9月31日,否则取消应聘资格),《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
(3)本人亲笔签名的《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4)政审材料(附件3)(含现实表现、无违法违纪证明,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的,须对其党员身份予以证明,并加盖单位党组织公章);
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1次),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将追究责任。
5.总成绩合成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最终成绩在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网站(https://www.hev/)公布,并在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显著位置张贴。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1.退役士兵;2.烈士子女或配偶;3.残疾人;4.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5.在校期间是学生干部且政治思想表现突出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聘用。
体检由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统一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科技师范学院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或未按时参加体检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网站(https://www.hev/)、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人选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被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一年),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通过河北人社网()、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网站(https://www.hev/)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网站公布招聘过程中的笔试、面试、资格审查的时间和地点和笔试、面试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拟聘人选将在河北人社网、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网站公示。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35-8076166(河北科技师范学院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35-8058540(校纪委办公室)
0311-66908785(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燕都融媒体综合河北人社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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