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7日,在南京市医疗保障局、南京市民政局、南京市卫生保健委员会、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南京市总工会领导下,正式发布了专用南京的普惠型补充医疗保险“南京宁惠保二期”。
“南京宁惠保”二期是一款在地方政府部门指导下,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主承保联合多家保司承保,南京市智慧医疗作为技术支持的城市定制普惠型商业健康医疗保险。在发布会现场,南京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陈滨、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王静、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陈新颜、南京紫金投资集团副总经理万舜、南京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三级调研员杨宝发,南京市民政局儿童福利处徐梦仙,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副总经理王露现场完成了“南京宁惠保”二期首单投保。
根据发布会现场公布的信息,“南京宁惠保”二期即日起-2021年12月31日期间开通新一年度的参保入口,凡是南京市基本医保的参保人员,不限年龄、不限职业、不限既往症、不限病种、无需体检,均可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南京宁惠保”,上支付宝搜一搜“南京宁惠保”,打开“我的南京app-我的-商业健康险”以及关注身边承保机构代理人的分享二维码即可完成参保,参保人每年仅需99元,最高可获得150万保障,同时支持医保个账为全家人购买。“南京宁惠保”二期所有保单自2022年1月1日生效,没有等待期,保障期为一年。
保费不变,保障升级,99元一年可获最高150万保障
据悉,今年1月参保“南京宁惠保”的用户,产品保障将于2021年12月31日到期。
“南京宁惠保”二期不断创新,持续优化和迭代产品方案,对比2021年“南京宁惠保”,“南京宁惠保”二期在保费仍为99元/年的基础上,保额由原来最高110万提升至150万,赔付比例也有所提升。
升级后的“南京宁惠保二期”提供年度累计最高报销限额100万元的医保政策范围内医疗保障、年度累计最高报销限额50万的医保政策范围外医疗保障的两大责任。
衔接医保,涵盖自费,年度起付线最低降至1.8万
“南京宁惠保”二期在保障期间内,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发生的,符合住院和门特、门诊大病治疗以及住院期间使用国家谈判药品发生的医保目录内个人自付费用,1.8万-2万的部分,不区分既往症,赔付10%;2万以上的部分,非既往症赔付90%,既往症赔付60%。同时产品升级可涵盖个人自费费用,在保障期间内,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发生的住院和门特、门诊大病治疗发生的合理且必须的医保范围外个人自费费用,非既往症的赔付比例为50%,既往症的赔付比例为30%。
政策惠民,全民可享,医保个账可为全家购买
根据《关于调整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有关工作的通知》政策要求,参加南京市职工医保的参保人,个人账户资金累计结余超过3000元以上的部分,可为本人购买政府引导支持的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累计结余超过4000元以上的部分,可用于为在我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配偶、父母、子女购买政府引导支持的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如南京宁惠保二期),符合条件的市民可实现不掏现金,全家即享整年保障。
科技赋能,多方合作,创新“南京宁惠保”二期最佳解决方案
近年来,全国各地的医疗保障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基本医疗参保覆盖率提高,大病保险、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等惠民政策得到全面落实,让广大参保群众切实享受到了实惠。但是,随着城市老龄化率连年提高,医疗费用也呈现较快增长趋势,一些重症患者的个人经济负担仍比较重,广大群众迫切需要更有利、更多样化的医疗保障,以解决重、特大疾病医疗的后顾之忧。
“南京宁惠保”二期聚焦填补家庭健康风险缺口,破解家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难题,对南京本地居民医疗支出、医保赔付等数据全面深入分析,助力定制适合南京人民的普惠保障,社商融合、多方合作,推出具有南京本地化特色的医疗保障服务。
持续“共保体”模式,保证“南京宁惠保”二期可持续运营。参与的多家保司共同遵守统一保险条款、统一费率、统一理赔服务等共保要求,有效防范和控制了风险,不仅为产品持续稳定运营提供可靠保障,也为城市惠民保险的稳健发展创造环境,切实维护南京居民利益。
“南京宁惠保”二期的推出将继续为南京人民提供了坚实的医疗保障,切实减轻参保群众医疗费用负担,有效填补家庭健康风险的缺口。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方晨 编辑/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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