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为是亲弟弟,以为可以信任,就借给了银行卡,没想到借给我的银行卡会被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不能后悔。
”11月2日,涉嫌“帮信罪”被刑事拘留羁押在永州市新田县公安局看守所的骆某,流下悔恨的泪水。骆某将银行卡借给亲弟弟,被用于非法转账,涉案金额达254万元。10月下旬,新田县公安局金盆派出所获悉,新田县男子骆某的银行卡曾被他人用于非法转账。金盆派出所组织民警深入侦查后,掌握相关证据,对骆某进行追踪布控,于10月31日将其抓获。经询问,骆某的亲弟弟于2020年3月,向其求借银行卡。骆某虽然知道出借银行卡是违法行为,但自己抹不开兄弟情面,相信弟弟不会拿自己的银行卡从事非法活动,就将银行卡借给了弟弟。骆某没想到,自己出借的银行卡被用于非法转账,2020年7月份,其出借的银行卡非法转账254万元。骆某十分后悔,直言“是亲兄弟害了自己”。
11月1日,骆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新田县公安局刑事拘留。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深挖中。
警方提醒:将银行卡借给他人,违反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银行卡的管理规定。如果对方拿该卡洗钱或从事其他非法交易活动,本人要承担连带责任。
通讯员乐剑平 陈松文 潇湘晨报记者满延坤
来源: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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