纸盒藏尸案,少女被杀尸体赤身某部位被割掉(图)。1974年12月16日,香港发生一宗谋杀案,是震惊香港十大案之一。一名当时16岁少女卞玉英乘搭电车到达跑马地后前往安美雪糕公司借用电话,之后被杀害。翌日,有人在街上发现卞玉英的裸尸被藏于电视机包装纸盒内。

少女尸体藏于纸盒内

验尸报告发现:死者被人用右臂箍颈勒毙,死前未被性侵过的痕迹,死后仍是处女。但是,从尸体看到,死者身体某部位被割掉,私毛被烧焊器烧过。另外,死者尸体上有若干衣物纤维,指甲上亦有,与被告家中的衣物纤维一样。

1975年1月3日,警方到安美饮品公司搜查,当时被告(欧阳炳强)显得有点慌张,颈部神经不断跳动。随即又表现得很镇定,没有反对警方的搜查。警方传召两名机械技师及科学鉴证专家到场,在一个小房内搜获红色胶电线、一批纸箱、两份报纸及一批衣物。

警局内,被告对着卞相片表示不认识对方,未见过她来借电话,亦未见过安美内有该纸箱。案发当日,更未闻异声。17日上午他如常返工,晚上返安美,不知发生谋杀案。晚上回家从妻子口中得知发生该案,其妻还笑说谋杀案是他做的。他说:“我做,便犀利了。”

1975年,警方拘捕案发时在雪糕公司工作的中国籍男子欧阳炳强,并控告他谋杀。欧阳炳强被判罪名成立并被处以死刑。这是香港首宗没有人证,纯粹以科学鉴证定罪的谋杀案,嫌犯欧阳炳强从头到尾都强调“我没杀人,我是冤枉的”。欧阳炳强的妻子张金凤多次为丈夫寻找御用大律师贝纳祺及大律师汤家骅上诉,希望获得脱罪的机会,官司打到了伦敦枢密院,但最后仍不成功。

此案至今仍有不少疑点,例如:纸盒上的指印不是欧阳炳强留下的;案发地点找不到死者卞玉英的指纹;警方也一直找不到卞玉英的随身物品。警方在死者卞玉英身上发现的269条纤维,只有其中7条与欧阳炳强衣服的纤维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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