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31日前开具的发票,符合30日内开具发票要求的,仍可通过补充录入方式开具。
本报广州讯(记者何)昨日,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宣布废止《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粤南金税”发票摇号的暂行办法》,并正式取消元旦“粤南金税”发票摇号。也就是说,2016年1月1日起开具的发票不再参加抽奖。2015年12月31日前开具的发票,符合30日内开具要求的,仍可通过补充录入的方式在抽奖中登记。
据广东省地方税务局介绍,电子发票彩票从2012年开始实施。但自2012年11月1日广东省正式实施“营改增”以来,地方税务管辖的发票范围不断缩小,车票使用量不断减少。“营改增”全面实施后,现行地税发票将被取消。为此,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废止了《办法》,取消了发票摇号。
但是,在2015年12月31日之前开具的合格发票可以注册为最后一次发票抽奖。最后一次发票抽奖日期为2016年2月15日,发票抽奖奖金将于2016年3月31日前发放。为满足补充2015年12月31日前开具发票的需要,最后一次发票抽奖日期顺延至2016年2月15日,发票抽奖奖金发放时间相应顺延。如获奖者因手机暂停(含前期)等技术原因被确认获奖但未领取奖金,获奖者应在2016年4月30日前通过12366-2服务热线向税务机关咨询反映,税务机关核实后补发奖金。获奖人逾期未与税务机关协商反映的,对于上述情况不予补发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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