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8月的最后一个晚上,陕西省绥德县第一次生育的妇女马,被劳动折磨了10个小时左右,然后从产院候诊室走到备用手术室,从五楼跳下,结束了自己27岁的生命。她带走了她子宫里的胎儿。
9月6日上午,家属在接受采访时对医院的第二次声明表示不赞同,称监控屏幕没有录音,“跪”的画面是因为母亲的痛苦,母亲数次要求剖宫产,丈夫同意。
随后,记者联系了该院院长杨,询问该名女子的主治医生是否可以公开发表意见。杨院长表示,两名涉案医生目前正在接受调查。
9月6日上午,记者致电玉林市卫生规划局,工作人员表示,有人参与了“产妇马住院死亡”的调查。
焦点01马的妈妈和阿姨确认,婆婆和夫妻关系很好
玉林市第一医院两次解释表明,主管医生多次向产妇及家属说明情况,建议剖宫产终止妊娠。产妇和家属均明确拒绝,坚持缩宫素诱导宫缩阴道分娩,并签署《产妇知情同意书》确认顺产要求。
马阿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医院的声明“基本上是假的”,根本没有说剖腹产是父母签字的,只是一直说没事。
焦点02马阿姨:医院声明造假
记者:家属如何看待医院声明?
马阿姨:都是假的吗?他们没说找谁剖腹产。都是假的。我甚至没说剖腹产是父母签字的,但我一直说没问题。
记者:你是因为疼跪在地上,还是要求剖腹产?
马阿姨:我来看看。我跪在地上。疼得我跪了下来。
我没有说我是跪着剖腹产的,只是疼的时候不想生孩子,所以我说我要剖腹产。医生建议照着做,不要剖腹产,也是一个小时,一个小时就可以生了。
记者:母亲和婆家是什么关系?
马阿姨:两口子关系不错,两个人都不错,家里跟婆婆也不错。婆媳关系很好,女婿关系很好。
记者:马是做什么的?
马阿姨:平时是家教娃娃,怀孕后就没再做过了。
记者:是男生还是女生?
马阿姨:问婆婆,她好像说是男孩,第一个孩子。
记者:那天是什么情况?
马妈妈:家属同意,医生同意,产妇同意,要求顺产。不同意剖腹产。我们问医生,医生说宫口开了,说明快了,要慢慢等才能生。第一次出来,我们又帮了她一把,很快就回产房了。问医生产妇怎么样了,医生说到了八宫十宫,该生了。
第一次听说宫门开了,到了八指十指开的时候了,我们继续在门口等。
晚上7点到8点,医生都下班了。我们问妈妈怎么样了,医生说不知道她现在在哪里。产妇该生产了。万一失败,家人要求剖腹产。
医生说太晚了,手指都张开了,该生了。他说不需要剖腹产。
八点左右,医生让我们去五楼,产妇倒在一楼。有医生说产妇准备跳出窗外,他拉了,没拉。没拉就赶紧出来找家人找人,然后再出来找家人找人?
医院5日深夜在官方微博上发布的《关于8.31孕产妇跳楼事件的再解释》中称,马被拒绝与家人沟通,期间两次“下跪”。
然而,当时在场的马的母亲郝女士告诉记者:
8月31日10点,她在产房外等候
女儿第一次出来,疼得站不起来;
第二次出来就说还疼。
她说女儿疼到准备下跪却下不来了。“如果她不小心,”她跪了下来。“女儿最后一次从产房出来。我们也强调,如果不行,她就剖腹产,但是医生说已经没必要了。剖腹产,该生了。”
过了一会儿,医生出来说妈妈不见了。
在医院提供的监控录像中,记者看到,马在待产过程中多次走出产院,一次走出产院就瘫跪了两次,姿势由跛蹲变为跪坐,还有几次是因为老公抱得太紧而瘫不着地。因为监控录像里没有声音,外界当时并不知道马、他的家人和医护人员在说什么。
玉林市第一医院提供的知情同意书于8月30日签署,文件中手写文字为“要求阴道分娩,事故原谅”。
来自上海一家专注于医疗领域的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刘(音译)告诉记者,如果你想做出准确的判断,你还需要查看马(音译)母亲的病历。签署以上文件大概只是医院妇产科入院时的例行动作之一。“关键是,当时医院有没有给母亲和家属剖腹产的选择?”
焦点03采访的产妇丈夫:从未拒绝剖腹产
焦点04夫妻聊天记录
严壮壮告诉记者,产房送到下午6点之前,他和产妇有过几次电话联系和短信,当时他并没有感觉到孕妇的情绪和身体状况有任何异常。“第一次是上午11点左右。在电话里,她叫我吃水果,我给她买水果;第二次是四点左右。她说想吃巧克力和红牛,我又去给她买了。”然而,当他两次给母亲马送饭时,他无法进入产房。他不得不委托医务人员把它送进去。产妇丈夫和妻子之间的聊天记录。
焦点05“授权”
在这一事件中,医院和家属一致认为,母亲马多次要求剖腹产。但事实是,马自己的决定从未得到认可。
9月5日,玉林市第一医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家属不同意剖宫产,严先生是母亲及其授权代理人的丈夫。
负责人表示,由于分娩,医院收费一两千元,医保几乎可以全额报销;剖腹产,医院收七八千,医保只报销一半多。如果家属要求剖腹产,公私两用,医院不太可能拒绝。
根据玉林市第一医院提供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在玉林市第一医院住院期间,根据自身情况自愿决定委托庄妍为委托代理人,委托权限包括:选择并决定前述医疗活动的同意书。
在8月30日签署的文件上,马某、颜先生、主治医师李均签字。
根据负责人提供的书面材料,该妇女入院时签署了《委托书》,授权其丈夫全权负责签署所有相关文件。当她没有撤回授权,没有危及生命的紧急情况时,医院没有权利在未经授权人同意的情况下改变生产方式。
柳椰律师表示,委托代理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意愿行事。委托代理人违反委托人意志的,委托书自动无效;双方发生冲突时,以委托人的意愿为准。
玉林市第一医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产妇马撤销授权非常容易,只需要写一份书面声明即可。负责人表示,他从未听说过撤销授权的情况,但产妇在分娩后改变对剖腹产的看法并不少见。家人如此坚决实属罕见,产妇跳楼更是罕见和遗憾。
据马的生母郝女士说,女儿是两年前结婚的,夫妇俩关系很好。
焦点06主治医生被停职了
9月5日下午,玉林市第一医院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产妇马在死亡前仍在待产,不能使用镇痛药,疼痛尚未达到高峰。
医院负责人还表示,马的主治医师李在事件发生后已被停职,目前正全力配合警方调查。
负责人说,候诊室和产房与备用手术室之间隔着一条两三米宽的走廊,但都在产房中心,家属无法进入,没有监护。
5日深夜,玉林市第一医院正式发布《关于8.31孕产妇跳楼事件相关情况的再解释》,称产妇马为成年人,无精神病史,行为能力完全,甚至在医院待产。无权限制其人身自由;一般来说,产妇的分娩过程持续几个小时,大部分会起床与家人交谈或在产院外散步分娩;女方多次走出产院与家属沟通,助产士没想到女方会跳进产房对面的备用手术室而死。
焦点07专家表示,在分娩过程中要注意医院是否尽职
在浙江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有多年临床经验的妇产科医生田继顺告诉记者,女性可以在待产室走动,医生不会限制她们的自由,有时会鼓励她们四处走动分娩。
田继顺认为,在这次事件中,关注的焦点已经被带走,需要关注的是医院在分娩过程中是否尽职尽责。根据医院透露的手术护理记录,8月31日17时50分,马芳(化名)的宫口几乎完全张开。“根据监控录像,母亲在宫口几乎完全打开后四处走动。在我看来,有疑惑。”
田吉顺说,在临床上,如果分娩是自然的,产妇的子宫颈几乎完全打开,这意味着她要分娩了,不超过两个小时就可以分娩。一般来说,如果她超过一个小时没有生孩子,医生要考虑是否难产。因此,在宫颈几乎完全打开后,医生和护士应随时注意产妇的情况,定期记录产妇的生产指征。
但从目前医院披露的护理记录单来看,17:50-19:19只有3次记录,没有子宫开口、胎头位置等关键信息,只有产妇“极其不配合,家属表示理解,拒绝手术”。
田吉顺认为,按照正常分娩流程,到19: 19,医生应该已经开始指导产妇分娩,或者判断是否难产,改为剖腹产。如果医院不能拿出更详细的劳动记录,说明医院可能有失职行为。
“医生应密切关注产妇的状况,并立即给予安慰。产妇死在产院,医院很难避免疏忽的责任,”田吉顺说。他在妇产科有多年的临床经验。他说,女人在痛苦的时候往往会感到绝望,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这时候医生的作用就是安抚产妇,指导分娩。
田吉顺介绍,每个医院都会在母亲入院后按照流程填写知情同意书和委托书。虽然法律规定医院首先要尊重有意识的病人自己,但是如果医生和病人都认为需要手术,家属拒绝手术,医生往往不会手术。“每个操作都有风险。一旦出了问题,医院将面临家人的指责。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它会尊重家庭成员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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