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花了13万买了停车位,为什么邻居买了产权停车位,我买的是人防车位?
人防停车位要花13万人民币购买,划算吗?口头约定“租赁20年赠送50年”可靠吗?
在不通知业主的情况下,以一般产权停车价格“出售”人防停车位,到底合不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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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抚州12345网站上,市民们提出了在英泰一楼有捆绑销售座位的情况下,不买车就不能买房的不满。
目前交付的停车位与实际合同不一致。有些业主购买常规产权停车位,有些业主购买人防汽车空间。
根据一位王姓业主投诉称,自己曾在2018年以13万的价格购买永泰某楼盘悦谷小区1128号车位,直到今年交房时才知道自己买到的却是人防车位。
同时,一位郑姓业主反映,当初购房遭遇了捆绑车位销售,开发商要求业主要买房必须购买13万的车位。
没想到的是,这个捆绑购买到的车位,最终交付到业主手里后发现竟然是人防车位。
有业主认为,根据《物权法》规定人防车位所有权归国家所有,开发商不得出售。
因此,他们担心购买的人防车位,最终业主无法拥有所有权。
另一方面,他们认为在最初签订车位购买合同时,开发商并没有明确告知业主购买的车位是人防车位。
所以,业主认为开发商侵犯了他们的知情权。
据了解,该楼盘位于永泰葛岭大樟溪。其中【悦谷】于2018年开盘,户型有69-116平,但是销售均价约8000-9000元/平。
资料显示,该小区规划建设地下室停车位共1241个,其中标准车位1200个,无障碍车位6个,微型车位35个。
而悦谷地下室人防车位488个,并不在此车位规划中。
在福州市12345网站诉求件中,我们发现,除了该楼盘外,包括鲁能公馆二期,贵安新天地贵豪苑等楼盘都陆续有业主反映人防车位销售问题。
近年来,各地由于人防车位引发的纠纷层出不穷。
那么,人防车位所有权归谁究竟有没有明确规定?开发商到底有没有权利销售人防车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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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人防车位到底能不能出售?
目前少数业主对于人防车位该如何“购买”或使用存在疑虑,尤其是网上不少文章表示人防车位应归全体业主共同所有并免费使用。
2018年12月济南市市中区法院裁定的一起“人防车位所有权买卖合同无效”案,又使很多本来打算“买”个人防车位的业主望而却步。
那么人防车位是否真的该归全体业主共同所有并免费使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第三十七条“国家为武装力量建设、国防科研生产和其他国防建设直接投入的资金、划拨使用的土地等资源,以及由此形成的用于国防目的的武器装备和设备设施、物资器材、技术成果等属于国防资产。”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九条“国家保护人民防空设施不受侵害。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侵占人民防空设施。”等条款来看,人防工程应该属于国家所有,并非归全体业主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六条“国家鼓励平时利用人民防空工程为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服务。平时利用人民防空工程,不得影响其防空效能。”来看,住宅小区或商业办公项目地下的人防工程,在平时是可以为人民生活提供服务的,也可理解为在人防管理部门备案允许的情况下,可以作为停车位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五条“国家对人民防空设施建设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优惠。国家鼓励、支持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投资进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住宅小区或商业办公项目的投资者为地产开发商,按此条规定可以理解为“被相关人防管理部门备案允许的平时作为停车位使用的人民防空工程的使用权和收益权归开发商所有”。
由此可见,“人防车位该归全体业主共同所有并免费使用”的说话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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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法律对人防车位的所有权归属并未统一,各地理解不同,也就造成了做法不一样,纠纷不断。
目前,各地对人防车位做法大概有三种。
1、重庆市住建委今年出台通知,规定商品房配套车位(含人防车位)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或依法进行首次登记后,可按照规定进行租赁和销售,出售之后,该车位所有权归业主。
2、 根据上海市规定,国家投资的人防工程用作车位,不能办理产权证、不能买卖,结合城市新建民用建筑修建人防工程的人防车位所有权属于开发商,开发商可登记为产权人,也可将其出售给业主并办理使用权证。
3、 济南市规定,经依法批准结合城市新建民用建筑修建的人防工程,所有权属于国家,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转让、租赁。
由此看来,当前我国各城市对人防车位的所有权归属尚无明确、统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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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对于永泰葛岭此次的人防车位纠纷,相关部门回复表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五条第二款规定:“国家鼓励、支持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投资进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
《物权法》第74条对车位的产权归属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小区人防车位属开发企业投资建设,产权属投资方,适用于上述法律条款。
根据上述回复,我们发现平战结合的人防车位规划审批平时作为停车位,可根据规划审批材料办理预售许可,也就是明确了这类人防车位可以由开发商对外销售。
不过,《楼市大侦探》还是要提醒各位,为了避免日后生出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在购买车位的时候,一定要了解清楚,自己所购买的车位是产权车位还是人防车位。
产权车位一般情况下的产权清晰明确,后期出现问题的可能性几乎没有;而人防车位面临到期续租和强制征用的问题,后期如果出现问题都比较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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