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张先生在西二环附近买了一套期房。签约时约定为城市供热提供集中供热。今年5月房屋一期交房后,业主发现小区内原规划作为换热站的茅屋上竖起了烟囱,并建起了燃气供暖锅炉房。业主认为开发商有违约嫌疑,要求小区接入市政管网供热。对此,开发商相关负责人表示,已按合同履行。“以后如果小区有条件接入市政供热管网,开发商和业主二次交费,我们可以做这个申请。”
小区锅炉房
业主:据说要建城市的热力集中供热和锅炉房
2日上午,数十名业主聚集在社区健身广场,困扰业主的锅炉房和烟囱就在广场西侧。
该小区业主张先生告诉记者,在购房时,顾问说房子是市政集中供热的,这也体现在购房合同中。合同中写的供热方式属于“城市热力集中供热”。今年10月,大家突然发现小区里原来规划做换热站的小楼上面竖起了一个烟囱,改成了供暖锅炉房。
经过多次询问,业主了解到这是一个燃气供暖锅炉房。建设方为济南新百城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是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的供热企业。“我们就在这里。”热企资质毋庸置疑,但购房合同明确规定城市供热是集中供热,现在却变成了住宅锅炉房供热,这是在欺骗我们。”店主说。
开发商:建锅炉房不违约
房主出示了他们买房时签署的购房合同。加热模式栏有4个选项。方案A为城市热力集中供热,方案B为区域锅炉房集中供热,方案C为分户独立热源供热,方案D为热电厂余热供热,合同选择方案A;同时,补充协议中也提到了北侧地上配套公共建筑一层作为换热站建设。“合同和补充协议都很明确。当时我们以为供热方式是接入热力企业的市政供热管网集中供热。”业主说。
为此,业主多次与开发商联系。今年10月31日,开发商向业主们出具了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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