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敲诈勒索,聚众吸毒...南宁鸡村恶势力团伙被判刑
他在南宁市兴宁区吉村盘踞了三年...黄谋雄等6名恶势力团伙被判刑。2019年12月30日,南宁市兴宁区法院公开宣判,黄某某犯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其余五名被告分别被判一年零四个月至三年零十个月不等的刑罚,其中两名被告亦被判罚款。
2016年至2019年,黄某某、秦某某、黄某某、龙、黄默恒等经常聚在一起,使用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进行寻衅滋事、敲诈勒索、聚众斗殴、聚众吸毒等多种违法犯罪活动。他们勇敢而傲慢,压迫群众,扰乱了当地的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相对恶劣的社会影响。
其中,2017年6月6日,黄某某、邹某某、周某某、、黄某某、陈某某等人向他人索要工地的股份,并在工地上用刀子、铁棍随意殴打工人,造成一人轻伤;2017年和2018年,黄某某、龙、黄默恒等人以他人在吉村倾倒建筑垃圾为由,实施了两次敲诈勒索行为;2019年2月,黄某某在拒绝收取鸡村市场摊位租金后,用啤酒瓶殴打村队长李某某,造成轻伤。此外,黄某某、秦某某、黄某某、龙、黄默恒、周、霍等还犯有砸赌场、寻衅滋事、聚众斗殴、聚众吸毒等四项违法犯罪行为。
法院认为,黄某某作为纠察队,经常聚集和组织秦某某、黄某某、龙、黄默恒等。,并多次开展违法犯罪活动,扰乱了当地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属于恶势力犯罪团伙。黄某某用他人及单独用武器殴打他人,造成一人轻伤一人轻伤;邹某某和周随意用武器殴打他人,致一人轻伤;霍、等人用武器随意殴打他人,致一人轻伤,构成寻衅滋事罪;黄、龙、黄默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向他人勒索财物,构成敲诈勒索罪。
考虑到被告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本院作出上述判决。
1.《南宁市兴宁区鸡村 寻衅滋事……盘踞南宁鸡村的恶势力团伙被判刑了》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南宁市兴宁区鸡村 寻衅滋事……盘踞南宁鸡村的恶势力团伙被判刑了》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guoji/15074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