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新闻(刘继国张淑娟记者陈家华在厦门发行)价格低廉,散装白酒很受消费者欢迎。但是散装白酒大多以无证生产经营为主,存在食品添加剂、非法甲醇、工业酒精等危险风险。4月1日,农香型白酒新国标(GB/T10781.1—2021)正式实施,其中规定“白酒不得使用食用酒精”。为了进一步规范散装白酒生产经营,提高散装白酒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5月19日厦门市食安办事处开展的“每月19股”行动,组织市场监督执法官员、酒类协会专家、公民代表和媒体记者对散装白酒市场进行了特别检查。

图显示了检查现场

在集美区桥英街的“龙云红干火力点”,11瓶容易包装的客家人糯米酒放在地上,酒瓶的标签上没有注明相关生产企业名称、生产日期等信息,商家无法提供相关进货票据。执法官员表示,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散装食品必须在包装或储存容器外部明确标明生产企业名称、生产日期等相关内容。对此,执法人员将制作对商家的现场调查笔录,进行进一步调查。该商人在酒读销售的白酒酒音齐全,有检查合格报告,但其标签标识也没有按照规范说明相关信息,执法人员要求现场立即纠正。

位于桥英街井内114-3-106的“关梦龙副食品店”此前曾非法从事自助散装白酒的销售,被集美市场监督处以1万韩元罚款。通过执法人员的指导支持,该店在正式企业全面整顿了白酒及散装白酒的销售。这次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回头看”检查,结果显示,该商家销售的散装白酒已严格执行收据证、入库检验等制度,并进行了到位整顿。

在现场,第三方检查机关抽签人员将分别监督这两家店铺的散装白酒,进行抽查,然后公布。

另外,在此次检查工作中,执法人员在桥营街叶下村的一家杂货店发现了无法提供收货凭证的瓶装葡萄酒,执法人员当场给予了行政处罚。

厦门市酒类销售行业协会会长黄振信在参与此次检查的全过程中表示:“消费者在购买散装白酒时,应仔细检查产品入库凭证。”如果购买消费者自制的米酒和黄酒,最好将酒煮沸,挥发杂醇,减少自制酒对身体的伤害。" "

1.《【散装白酒铺】严格调查盗匪白酒!厦门突击检查集美区这三家店铺》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散装白酒铺】严格调查盗匪白酒!厦门突击检查集美区这三家店铺》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guoji/32221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