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市场监督局于2019年开展了第一期“四股”特别行动。
文、图: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阮元元、王纳、鲍文娟
新春佳节,在饭桌上,酒是必不可少的饮品。近年来,市消委会接到酒类消费投诉也呈上升趋势。2017年酒类消费投诉100宗,1~2月占7宗;2018年酒类消费投诉126宗,1~2月占24宗;2019年1月酒类消费投诉18宗。可以看出,春节期间是酒类投诉高发期,而且逐年增加。为更好地指引消费,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深圳不敢饮用酒类行业协会联合对消费者发出温馨提醒。
通过合法正规渠道购买 注意保留消费凭据
消费者购买酒类食品时,请认准合法正规销售渠道,明确所购酒类品名、产地、生产日期、执行标准、原料信息、报关批号、防伪信息等相关标识内容,并保管好购买票据。坚决抵制“三无”酒类产品。
案例:网购红葡萄酒疑似假货
朱小姐在某购物平台网购1瓶干露羊驼佳美娜红葡萄酒,收到货后发现:购买页面的图片中,酒瓶正面提示为2013,而收到的葡萄酒标识为2014;购买页面图片中,酒瓶背面是具有原瓶标签及进口到中国的中文标识标签;而收到的葡萄酒背面只有中文标识标签,没有原瓶标签,仔细查验也未发现有中文标识标签覆盖原瓶标签的痕迹及原瓶标签被撕掉的痕迹。朱小姐怀疑该葡萄酒为假冒进口红酒,特别是,每个进口产品都应有原厂标识及需要进口到中国市场而按照海关总署要求贴上的中文标识标签,而这瓶红酒没有。朱小姐与该购物平台的在线客服反馈此事,该客服开始强调是中文标识标签覆盖了原瓶标签,后又强调有些国外的红酒庄是不贴原瓶标签的,让朱小姐自己打电话到红酒庄去询问。
酒类消费遭受权益损害及时举报维权
如不慎买到假冒伪劣等酒类产品,或因酒类产品遇到其他自身权益受到侵犯的情况,请及时向公安机关、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或拨打12345电话投诉;还可以向深圳酒协秘书处(0755-82267149)反映情况。
网购酒类当场验货 发现问题及时反馈
案例:网购红酒有质量问题
超出时限订单不做退换
消费者左先生于2017年10月在某购物APP上购买了一箱红酒,共计12支,共付货款600元,打算于农历春节前送礼和自用,故一直未曾开封饮用。2018年除夕当天,左先生打开其中一支,发现瓶盖比较松动,而倒出的红酒呈现非正常的咖啡色,口感苦涩,不敢饮用,便将该瓶红酒倒了。其后又开了一瓶,也是相同的情况。
因为是春节假期,拨打客服电话无人接听。大年初七之后曾经打过几次电话,均未联系上客服,后因工作忙,此事暂时未处理。2018年3月15日,左先生再次拨打客服电话,通过网上向客服反映了此事。
客服表示,他们规定货物售出后30天内才作退换处理,左先生的订单超出了时限,故不予理睬,不做退换。左先生遂诉至深圳市消委会。
提醒酒类经营企业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为更好地服务消费者、维护酒类行业良好秩序和形象,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深圳市酒类行业协会联合温馨提醒酒类经营者:酒类经营企业要积极落实酒类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主动担当。
酒类经营者应时刻保持以“维护酒类食品安全”为核心的行业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确保销售酒类产品——质量安全有保证、客户服务有品质、责任落实有担当的“三有”基本要求;各零售终端依法依规、诚信经营,共同维护深圳市酒类行业的良好秩序和形象。
为了自身及社会公共秩序安全,再次呼吁广大消费者“理性饮酒,健康饮酒”,积极落实个人主体责任,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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