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深圳法院共审结172起涉黑涉恶案件
深圳特区日报2019年12月24日电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3日召开新闻发布会,总结公布了我市2019年两级法院开展“除恶除恶”专项斗争的阶段性成果。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市两级法院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认真落实中央、最高人民法院、省委、省高院、市委关于“除恶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部署,组织司法力量潜心开展了一系列工作。
截至目前,全市两级法院一、二审共受理黑恶案件211件,涉案1180人,审结案件172件,涉案745人,审结率81.5%。其中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限制减刑1次,无期徒刑2次,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18次,没收全部个人财产3次,没收部分个人财产及罚金共计7172万元,依法处置涉案财产约7138万元。
高度重视,坚持高位提升
全市两级法院将专项斗争除恶作为“一把手”工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委书记、院长万担任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亲自参与重大案件除恶工作的审理。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除了制定和完善专项扫黄工作方案和工作机制外,还出台了预审会议、非法证据排除、法庭调查等“三大规则”。,以及《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财产性部分执行指引》等一系列工作指导文件,推动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注重实效,强化“保护伞”和“赚钱”
加大“打伞破网”的力度。截至目前,深圳法院已受理14起涉及“保护伞”的案件,其中4起案件已审结,涉案人员4人,罚款、没收财产共计151.65万元,追回赃款共计691.85万元。挖掘“破财割血”的力量,依法采取查封、冻结涉案财产等措施,运用追缴、没收、量刑等手段切断恶势力的经济命脉。专项斗争启动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已判处3人没收全部个人财产,判处其没收部分个人财产,共罚款7172万元,并依法处置涉案财产约7138万元。
完善涉黑涉恶犯罪财产处置机制。在市委政法委的领导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各政法部门联合下发了《深圳市刑事诉讼涉案财产处置办法》,制定了《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涉案财产实施指引》,规范了涉案财产的处置,保证了涉案财产的持续追缴和执行,摧毁了恶势力再次犯罪的经济基础。
力克困难,聚焦新犯罪
全市法院加大了对黑恶重点问题的打击力度,严厉、快速打击医疗、教育等民生重点行业的黑恶势力,以及“日常贷款”、“网络诈骗”等新型犯罪。宝鸡诊所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依法审结,6名被告人以强迫交易、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至1年9个月,并处罚金共计297万元。非法校园贷款诈骗案依法审结,11名被告人以诈骗、挑衅罪被判处1年3个月至10年有期徒刑。全市两级法院审结“例行贷款”案件8起,涉案72人,判处有期徒刑5年以上30人,并处没收部分个人财产和罚款1396.15万元。
打击虚假诉讼的横向联系
全市法院严格落实“边打边建”的工作要求,采取多种措施,不断推进虚假诉讼专项治理工作。虚假诉讼共受理6起刑事案件,其中3起案件已经审结并生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了以党组成员、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胡为组长的虚假诉讼专项治理工作小组,组织召开了7次专题会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下发《关于虚假恶意诉讼联合行为专项治理的备忘录》,形成了顺畅高效的案件联合办理机制,向公安机关发送了9条虚假诉讼相关线索,其中7条已立案侦查。
推进案例建设确保“长效治理”
全市两级法院以“长效治理、常态治理”的综合治理为重点,推进“以案促治”、“以案促建”,努力做到“办一个典型,整顿一个行业,净化一个地区”。加大司法建议力度,无论黑恶案件发生在哪里,司法建议都会发出去。截至目前,深圳法院针对审判过程中发现的行业监管漏洞和问题,向有关主管部门发出了47项司法建议,其中包括28项除恶除恶的司法建议,并督促行业主管部门进行专项整治。其中,23项司法建议得到了相关单位的充分肯定和积极反馈,形成了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加强沟通合作,向市公安局等单位移交20条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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