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场城管与当地居民的冲突,使得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成为舆论焦点。像很多与城管相关的新闻一样,事件起源于“城管打人”,但不同的是,在这场冲突中,城管后来成了打人的对象。
4月19日,苍南县灵溪镇城管整顿一个商业职业时与群众发生冲突。一路人因拍摄城管执法现场被执法者殴打,“城管打人致死”的谣言不胫而走,导致部分当地居民围拢过来殴打城管。
这种冲突可谓是“两败俱伤”。城管把摄影师打趴在地上吐血。五个打城管的人被周围人围攻。5人全部受伤,至今已有1人昏迷。
一个本该执行公务的执法行动,为什么导致城管和居民两伤?暴力是怎么来的?这样的结局可以避免吗?带着疑问,记者最近来到灵溪镇。
事发现场,有人大喊“城管杀人了。”
4月19日上午,苍南县灵溪镇城管局组织人员在大门口路与乐康路交叉口执法时,发现沿街有商家在过道放置燃气灶等物品,属于非法占道行为。执法人员要求商家按规定放置物品,停止占用道路,但商家拒绝配合,阻挠城管执法。
这时,市民黄相霸刚好路过。他用手机拍下城管和商家的冲突。执法人员要求停止拍照后,双方发生冲突。冲突中,黄相霸受伤倒地吐血。这期间,人群中有人高喊“城管撞死人”。很快,附近的居民开始聚集观看,场面变得失控。
现场目击者周告诉记者,有两批城管打人,一批穿制服,一批穿便装。造成人群围观后,穿制服的城管徒步离开现场,而穿便装的人在试图离开现场时被人群拦住,只好躲在面包车里。
“很多人喊‘打他们!’一团糟。我看到很多人拿着砖头棍子,又踢又打那五个人,到处都是血。”周先生说。
“城管”被打趴在地,动弹不得。救护车到了,医护人员把伤者抬了出来,现场的人开始踹救护车。救护车翻倒在地上,里面的人都在里面。直到下午4点,公安部门组织人员进入现场劝说群众,几名被殴打的人被送往医院。
“临时工”和“文明县城”的形象
记者从苍南县城管部门证实,五名受伤的“城管”人员并非正式员工,而是城管部门叫来协助搬运自用物品。换句话说,这次挨打的都是被招去搬运东西的农民工。他们只负责体力劳动,没有任何执法权,报酬是一天的100元。
但是,就是这个一天100块钱的“临时工”,成了当地居民发泄怨气的对象。一位要求匿名的本地人告诉记者,苍南很多本地人平时不喜欢城管,这些“临时工”基本都是“外地人”。他们主要是在城管执法过程中搬东西。“可他们也会嚣张啊!”
在这些“本地人”眼里,这种冲突也有“外地人”和“本地人”冲突的味道。事实上,不仅是城管,当地的计划生育和违法工作也经常是由雇佣的“外来人员”来执行。也就是说,得罪人的“本地人”通常不愿意干,而“外来人”往往没有太多谋生的选择。
在采访中,有人告诉记者,为了创建“省级示范文明县城”,城管执法最近“突然变得更加严格”。群众告诉记者,这里可以正常摆摊,城管视而不见,“但最近一直不让放”。
苍南县灵溪镇城管局法律部部长何刚否认了这一说法。他说,达门菜市场的占地面积相当多,“小部分摊贩总是不听劝告”。但他也表示,该县正在参与“省级示范文明县城”的评比。
苍南县政府官网显示,苍南县2008年开始建设省级文明县,2011年取得成功。
用公平正义化解误解
这一事件也引发了对城市管理模式的讨论。海宁市司法局局长金建议,城管应重新清理部门权力清单,减少执法授权,避免权力过度集中,科学设定行政处罚权,规范行政权力。同时,反对法律的也应纳入《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调整。“让公民把握住法律界限,违反了会传唤哪一个,违反了会拘留哪一个,构成犯罪。”。
“很多城市也在探索灵活执法的方式,但整体效果并不理想。这里的核心原因是城市管理本身无法承担关注弱势人群的责任。”浙江大学公法与比较法研究所副所长郑认为,只有完善社会福利制度,为弱势群体提供稳定的收入来源,才能真正消除占道现象,制止暴力冲突。
行政法学专家、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与郑持相同观点。他认为,城市管理执法必须改变传统管理的思维方式,才能走出今天的困境。“城市管理中的‘管理’一词不应仅仅用作‘命令——服从’的意思。在国家治理能力创新中,应融入现代行政的“协商-合作”精神。”张建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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