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17时许,全国人大公布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其中,任命杨万明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免去沈德勇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此前,微信公众号“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消息称,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今天通过任免名单,免去沈德勇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这意味着曾经担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执行副院长的一级法官已经离开最高法院20年,也是中国第一批法官中最后一位离职的法官。在今年3月的全国人大会议上,沈德庸已经是全国政协常委、社会法律委员会主任。他还是十九届中央委员。
公开简历显示,沈德勇,汉族,1954年3月出生,江西修水人,197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刑事诉讼法硕士。
1988年6月,沈德勇从江西省委政法委调任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第一刑事法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他正式进入法院从事司法工作,后来担任副院长。在江西高院工作10年后,于1997年3月调任江西省纪委常委、副书记。一年多以后,1998年10月,他去北京担任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同年12月,被任命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2001年被授予二级法官,成为中国首批法官之一。2006年下半年调任上海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2008年4月回到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担任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被授予一级法官直至离任。他于2012年和2017年当选为第18届和第19届中央委员会委员。
沈德云法官从研究生开始从事法律工作30多年,在最高人民法院任职近20年。他声称“将他最好的时光献给他最喜欢的事业”2014年3月,60岁的沈德钧写了一篇自传体散文《做一个法律人——一个60岁的故事》,把自己的法律生涯概括为一句话:“我没有说太多违心的话。”我做过一些应该做的事情,也做过一些有意义的案例。三十多年来我一直没有改变自己的初衷,此生无悔。"
微信公众号“最高人民法院”表示,这当然是一位资深法官的自嘲之词。记者注意到,虽然在生活和工作中一直低调务实,但作为最高人民法院的重要负责人和资深法官,沈德勇在重大法制建设和重大案件审理中不可或缺,多次成为舆论焦点。
例如,2013年5月6日,他在《人民法院报》上发表文章《我们应该如何预防冤假错案》,明确指出“一段时间以来,刑事冤假错案给人民法院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如果处理不当,将严重制约刑事审判工作的发展,是时候下定决心了。”这是十八大以来,政法领域高级领导干部首次在媒体上公开提出纠正冤假错案。当时一石激起千层浪,“如猛兽般提防冤假错案”、“宁错勿错,不误判”等表述一度成为金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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