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出台“十二条”支持企业复工复产,鼓励灵活安排工作时间
新华社南昌2月8日电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江西省总工会等四部门于2月8日发布了《关于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在SARS-CoV-2疫情防控期间恢复工作、恢复生产的12项意见》,鼓励在疫情防控期间灵活处理劳动用工问题,采取多种措施减轻企业负担。
根据上述意见,近期,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劳动关系领域面临新情况、新问题。一些行业的企业面临着巨大的生产经营压力,工人面临着等待工作、失业、收入减少等风险。劳动关系的不稳定性增加,劳动关系矛盾逐渐突出。
意见鼓励协商解决就业问题后再复工。对于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期到达或企业无法开工生产的员工,要引导企业积极与员工沟通。有条件的企业可以通过电话、网络等灵活的工作方式安排员工在家工作,完成工作任务;对于不具备远程办公条件的企业,与员工协商,优先使用带薪年假、企业自带福利假等各类休假。
在疫情防控期间,为减少人员集中,要鼓励符合复工要求的企业实施弹性用工措施,通过错时通勤、弹性通勤等方式与员工协商灵活安排工作时间。在保证职工健康和劳动安全的前提下,指导企业与工会协商,职工可以适当延长工作时间,以应对紧急生产任务,不受依法延长工作时间的限制。
以上意见支持不复工期间的工资福利协商。在疫情影响的延期复工或不复工期间,对于使用各种假期后仍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或其他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指导企业参照国家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的有关规定与职工协商,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生活费按照有关规定支付一个以上工资支付周期。
意见支持困难企业协商工资福利。对于受疫情影响,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鼓励企业通过协商民主程序与员工协商,通过调整工资、轮换岗位、缩短工作时间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对于暂时没有支付工资能力的,应引导企业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延期支付,帮助企业减轻资金周转压力。
Zhongxin.com记者从江西省人民和社会福利厅了解到,全省将采取各种措施减轻企业负担,帮助企业降低招聘成本,合理分担稳定岗位成本,并组织网上职业培训。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受疫情影响或承担政府保障任务的企业降低收费,提供招聘服务。引导企业积极组织员工网上免费职业培训,支持和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开展员工技能培训和困难企业员工再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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