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下陕西省两参人员优抚新政策及优抚待遇最新消息是智坤教育网小编整理的,由于2017年政策尚未出台故继续沿用往年版本,如有变动,以官网为准。

陕西省两参人员优抚新政策及优抚待遇最新消息

  关于印发《陕西省实施(优抚对象住房

  优待办法)细则》的通知

  各设区市民政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房地局、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杨凌示范区社会事业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韩城市民政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神木、府谷县民政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

  现将《陕西省实施(优抚对象住房优待办法>细则》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陕西省实施《优抚对象住房优待办法》细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省优抚对象住房优待工作,根据民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优抚对象住房优待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优抚对象”是指在本省行政区

  域内享受国家定期抚恤金或者定期生活补助的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退役人员.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年满60岁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烈士老年子女(以下简称“优抚对象”)。

  第三条优抚对象住房优待以现行保障制度为依据,坚持

  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相结合,坚持属地管理、因地

  制宜。

  第四条优抚对象申请住房保障的,其依法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优待金和护理费等待遇,在准入审核中不计入家庭收入。

  第五条优抚对象家庭符合租赁型保障房保障条件的,优先实物配租;符合住房租赁补贴条件的优先安排。

  第六条优抚对象家庭符合经济适用房供应条件的,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房,优先配售。

  第七条优抚对象家庭符合相应条件的,优先纳入灾后恢复重建、集中居住区建设等政策范围。

  第八条住房困难的优抚对象在租房、建房或危房改造时民政部门从节余优抚资金中给予适当补助,具体标准由各设区市、县(市、区)民政部门确定。

2017年陕西省两参人员优抚新政策及优抚待遇最新消息

  第九条优抚对象符合供养条件的,本人自愿入住社会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的,当地光荣院、福利院等机构优先接收。

  第十条优抚对象办理房产、土地证件时,参照国家部委文件,免交登记费、工本费;自建房时,免交基础设施配套费、拨地定桩测绘费等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第十一条制定住房保障轮候规则时,采用评分排序的,应当将优抚对象身份作为加分因素;采用摇号分配的,应当将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家庭单独排队。

  第十二条优抚对象家庭认定一般以户口簿为准。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家庭分户的,其配偶及子女视为一个家庭,父母及未成年弟妹视为一个家庭;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生前父母已离异的,按照实际家庭情况认定。

  第十三条本细则实施之前,优抚对象已由政府帮助购买、建设住房的,不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住房优待政策。

  第十四条具有双重或者多重身份的优抚对象,按照就高原则享受一种住房优待政策。

  第十五条优抚对象住房优待工作由市县民政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国土资源等部门负责并组织实施。

  民政部门负责制定优抚对象住房优待补助标准;审核、认定纳入补助范围优抚对象身份;将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优先安排到社会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处理优抚对象住房优待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

  住房和城乡建设(住房保障)部门负责将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家庭优先纳入保障范围,做好房产登记时的相关减免政策落实。

  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办理土地使用证等相关减免政策落实,做好优抚对象住房优待服务工作。

  第十六条设区市、县(市、区)民政、住房和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国土资源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切实落实优抚对象住房优待。

  第十七条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扩展阅读

  10月28日,陕西省公安厅组织15位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民警家属代表集中进行体检和休养,这也是省公安厅近年来第4次通过这样的活动,向全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民警家属传递公安大家庭的温暖。

  参加此次活动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民警家属中,有勇斗歹徒牺牲的一级英模王平顺的父母,有在追缉歹徒过程中牺牲的二级英模王高勇的父亲等等。在为期两天的体检休养中,他们接受了细致全面的身体健康检查,还参观了铜川市照金革命根据地旧址。下一步,省公安厅还将对全省其他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民警家属组织一次全面体检。2011年以来,省公安厅持续组织开展这项活动,已经实现了针对全省每一户公安英烈和牺牲民警家属的体检活动全覆盖,确保了优抚工作不留死角,活动开展以来已有累计698人次参加。

  据统计,自1980年至今,全省共有65名公安烈士,400余名因公牺牲民警,仅2010年以来就有60名民警牺牲在工作岗位上,公安队伍已经成为和平年代风险和牺牲最大的一支队伍。为了把对公安英烈家属的优抚措施落到实处,近年来,省公安厅不断提升优抚工作水平和力度,建立了陕西公安民警英烈基金会优抚平台,持续组织开展公安英烈家属体检休养活动和公安英烈子女夏令营活动,切实为英烈家属们做实事、解难事,为他们送去组织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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