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年来手指弹开,轻如烟
——谨以此文谈纪念中学同学毕业30年聚会
明清路
秋风很浓,已经产生了冬天的威力。窗外,下午的阳光柔和而慵懒。我回想起这个寂寞的下午,30年前的往事,真的把30年像演戏一样,人生一世像梦一样灿烂地指向。(莎士比亚)。
淅淅沥沥下的第一场秋雨在家乡的街道上飞舞。我从家里出来,沿着滨江大道悠闲地走去。离开家乡很久了,连家乡街道的名字都已经变得陌生了。找了半天,我才找到了去今天聚会的千街大道。
不知不觉已经30年了。中学时代虽然远去很久很模糊,但总有那么些新鲜明亮的东西留在脑子里,我走路的全身疲惫,总是停下忙碌的脚步,端着一杯苦茶,出神地望着远方,信念上的时间总能找到遥远的微笑。(威廉莎士比亚,哈姆雷特,)学习,那是次要的,成绩也不重要。反正每次考试都能得到基本的满足。特别是多年后的今天,每次休息的时候仔细想想忙碌的脚步,成绩是什么,又值多少钱?自古以来,书生不值钱。所以印象深刻的都是荒谬的谈笑、懵逼的想法和模糊的遐想。(威廉莎士比亚、哈姆雷特、千里迢迢)中国的古典小说、大众风筝、古龙的飞刀、梁羽生的死记硬背、金庸的武功秘诀是我三年来最喜欢的。选灯晚上读不像黄金屋或玉。都是虚幻世界的温柔,两肋插刀,夹缝议论造成的。(莎士比亚)。
绕过千街大道,绕过刚建的这条新街,我跟着雨声朝今天聚会的方向跑去。路上行人稀少。不知道是因为这飘散的小雨,还是因为这条偏僻的街道,还是因为这个秋月的时间。对我来说是个绝好的机会,今天进行这样悠闲而不受束缚的旅行是很难得到的。(威廉莎士比亚,《哈姆雷特》,《哈姆雷特》)中学晚上点燃的灯已经在刀光剑影中暗了,只有那淡淡的人影在风声中留下了战栗。(威廉莎士比亚,温德萨默,读者)文,谁睡得更晚、起得更早、小说看得更多的豪爽汉子,现在走在哪里?有人说他在守护西南大坝滔滔的洪水,有人说他在呼吸北方天空中飞舞的沙尘暴。但是,我不在乎他走在哪里。我在乎的是他欺骗我的计谋3——温让教室里的灯亮着,自己躲在卧室里呼呼大睡。所以每次比赛,我的灯都先灭了,我想我赢不了那个乌戈马达的汉子,欣然认输,乖乖关灯,跳进无尽黑暗中的梦里。(威廉莎士比亚,《哈姆雷特》,《战争》)自己又会想到哪里,对面教室里灯火通明,主人是否已经沉入梦境?但是,如果现在守护在西南大坝滔滔的洪水之间,能否放下这个藐视天下苍生的攻城计?
雨声越来越大,风从远处吹来。走在我前面的那个女人不小心,手里的伞布被风吹翻了。那个女人微笑着转过头,背风推伞布。她回头的瞬间,我看到了这个女人是多么清纯美丽的女人。光滑洁白的圆圆的皮肤,闪亮明亮的眼睛,是时间和青春给人的最大礼物。(威廉莎士比亚,哈姆雷特,)三十年过去了,年轮和岁月给我的和我们的礼物是什么?早晨变成蔚蓝的雪,夕阳望着无边无际的青山。那一年每天从窗边经过的隔壁教室里的那些淑女,不就像在我面前轻轻笑的清纯美丽的女人一样青春依旧吗?(威廉莎士比亚,《哈姆雷特》,) (威廉莎士比亚,《哈姆雷特》)在糊涂少年的迷惘和陶醉的沉思中,留下了多少清脆的笑声和懒洋洋的影子?(威廉莎士比亚,《哈姆雷特》,《哈姆雷特》)但是器具眉毛冷笑,但是站在扭曲的花朵上的时候;时静如水,时衣带如风.从那一年到现在,只有我知道。已经在风中消失了糊涂的想法和糊涂的遐想是如此困难,让我沉思。(威廉莎士比亚,哈姆雷特,)这种空谷裕兰,只增加了忧虑和思念。
雨水叮咚之间,我已经到了聚会的酒吧。明亮的招牌,热烈欢迎的横幅,就像当年在教室旁悬崖上生长的鲜艳花朵一样,年年开花,孤独寂寞,无能为力。现在,30年前自己就读的那所中学已经搬到别的地方去了,留下的唯一墙壁残骸,野草疯长,也许那悬崖之间的野花仍然孤独寂寞地重新开放,谢谢,重新开放。就像当年自己抓不到的那段流动的时间,去的时候是我的,再来的时候却改变了天地。(威廉莎士比亚,《哈姆雷特》)此外,校园角落里的菜园肯定已经荒废多年了。什么时候能再长出几株绿色蔬菜芽?(威廉莎士比亚,哈姆雷特,)那次集体劳动,我小心翼翼地拔下了那几棵丝瓜旁边的杂草,那几棵杂草却调皮地掠过我的手掌,被镰刀割下的是那一株蓝油,一株长相非常健壮可爱的丝瓜树苗。(威廉莎士比亚,哈姆雷特,)善意地做坏事,与无心犯下的错误一起,总是说白话,我的第一反应就是掉进荒地里逃跑。(伯纳德肖,SOLA)接下来,我咬紧牙关,不改脸色,在老师的班里来回巡逻,再三询问。他和所有人一起,最终不知道是谁砍下了那棵丝瓜树苗。他们看到的是我当年像泰山一样坐在教室里静静地慢慢笑,把老师的小问题做大,自讨苦吃。(威廉莎士比亚,《泰晤士报》,《读者报》)夭折的丝瓜就像那早死的青春岁月一样,征兆可能是今天自己在江湖之间走的言行不一。(威廉莎士比亚,哈姆雷特,死亡)今天的雨滴是如此的清凉和冰冷。没完没了地从遥远的特工宇宙中落下,抓住了我干枯冰冷的手,但不再滑向史老师,纵横的额头上的——s只有50多岁,但已经过去了20年,岁月无情地让人变老,时间不留痕迹地堆起坟墓。(莎士比亚)。
风雨凄阻了旅行,但今天来的人不少。30年前挥手珍贵的共有50多名年轻英才今天举杯共庆祝团聚的人超过42人。(威廉莎士比亚,《哈姆雷特》,)举起满满的饮料,自己喝三杯表示歉意。桌子上来了酒杯,大家谈笑风生。可以看出30年过去了。那一年的理想、愿望、憧憬、梦想都不是美梦都能实现的,但在整个来的过程中,可以平安堂堂地在这尘土中站稳脚跟。虽然不能抓住青春的狂舞,但能和无情的岁月和风雨一起乘船,岂不是很幸运吗?(莎士比亚)。
我虽然不太会说话,但在他们谈笑风生般的话语之间,我能捕捉到光荣的骄傲、坚强、勇气和苦涩。(威廉莎士比亚、哈姆雷特、沉默名言)在座的大多数是经营家具厂的老板,少数是家具厂的打工仔。极少数人引领着公家的绿峰,过着不死不再回来的青春岁月。(威廉莎士比亚、哈姆雷特、生活)剩下的几个人和我一样,背井离乡,背井离乡,背井离乡,寻找生活。(威廉莎士比亚,《哈姆雷特》,《生活》)我定在窗外,我好像能看到陈今天没有来,他们也是陈出生的年、月、月、月、月、月。
了十几个春夏秋冬。大家议论纷纷说陈究竟在干什么,其实,这无需猜测,也无需讨论,陈干的跟绝大多数人天天在干的一样,无非是为钱财而殚精竭虑,只是,我们相互之间的手段、方法不同罢了。我默默地从酒桌上退了出来,坐在隔壁的沙发上沉思。郑跟着我出来,给我递了一杯茶过来,在我身边坐了下来。我目注着这个虎背熊腰的中年汉子,想要从他已经开始发白的头发中窥见一些时光里的故事。这是我初中的第一个同桌,虽然只同桌了一个学期他便辍学了,记忆中他的那句话却深深地印在了我的心灵深处。当年,我是转学到这个学校的,一切都是陌生的,总觉得四处都是荒漠,无端地感到彷徨和恐惧。这时,郑跟我说,怕什么,胆子大一点。正是他这一句胆子大一点,支撑着我在随后的人生岁月间忍痛承受亲人的远逝,理想的幻灭,连同今日里的独自行走。胆子不够大自然只能这样漂着,虽然活着,却时时挨着他人胡乱挥砍过来的尖刀。望着我的第一个同桌,我忽然想到了另外几个同桌,我吃惊地发现,在我能记住的初中的四个同桌中,竟然有三个姓郑,而且他们三个人的不同性情、个性和人生遭际,竟然演绎了一番什么叫做人生。
我的第一个同桌只读了初中一学期,但他的豪爽果敢而又冲动自负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他告诫我要胆子大一点,在经过了几许的风霜岁月之后,他自己却胆子一天天变小了。初一下学期,他因为母亲去世和家境贫寒,不得不离开了校园。不过,我却没有看见他的泪珠,他很快就独自离开了家乡到外地学手艺去了。不久他学艺归来,便用自己精湛的木工手艺支撑起了整个家庭:照料逐年渐老的祖辈、父辈和弟弟妹妹,还积攒了钱财,准备自己当一回老板。当我还是个学生娃,整日里在子曰诗云和武打小说的刀光剑影中浅吟低叹时,他便开办了一家家具厂,成了我同学间最早的一个小老板。此后他便春风得意马蹄疾地在人生之路上昂首阔步地大胆挺进。谁知,一场无名大火在夜里燃起,将他的家产、事业烧了个子虚乌有。不愧是胆大的豪爽汉子,他不等不靠,再次开始打工闯荡,几年后又再次开了一个家具厂,重新找回了当年的自信和骄傲。谁能想到,隔壁家具厂的那场大火再次把他的一切烧了个精光。越挫越勇的他经过数年奋斗,终于又赚够了当家具厂老板的本金。于是,他兴冲冲地赶回家乡,左右打点再次办理各种手续,就在快要办妥全部手续的前两天,喝醉了酒的他硬是把摩托车开到了一棵大树上。捡回一条小命的他在医院里躺了大半年,伤养好了,这雄心和胆量却再也没找回来。他喝了一大杯茶,大大咧咧地对我说,你一生胆小谨慎,我一生却狗胆包天,其实到头来都差不多。所以,我现在就不多想了,打打工,赚点生活费,且就这人生。
是啊,诸葛一生唯谨慎,与那些胆大包天的,终究是殊途同归,泯了功名,化了尘土。
行走久了,遇见的各种莫名其妙的怪事自然也就多了。只是,有一件却只怕天底下只有我一人才碰见过。这样,自然要说到我的另一个姓郑的同学了。
今日,他一进酒店的门便转开了头,有些怕见我的样子。想当年,他也是个胆大心细,无所畏惧的人。与我的第一个同桌相比,他缺少了豪爽果敢与真诚善心,却多了几分机智和心机。他在辍学之前跟我说,读这书也没什么用处,不如早点去打工赚钱。诚如他所言,读这书确实没什么用处,我是人到中年才明白这道理,他却在三十年前便窥探到了其中的真意,确实聪明机智、精于算计和敢作敢为。他辍学后的情况我知道的并不多,只是听说他脑筋灵活,赚钱有方,过得很好云云。一晃就许多年过去了,这年,他突然开着车子来到我谋生的单位。那时,在我偏远的家乡,买私家车纯属天上的星星,连看一看都觉得心虚气短,他如此大手笔想必混得相当不错。当年我的薪水也就400多块,我毫不吝啬地请他吃了一顿,花了我半个多月的工资。席间他洋洋自得地告诉我,他已决定回到家乡来发展,我有什么事尽管找他,没有他摆不平的。其实,我向来对开口就吹嘘,拍胸脯说没有摆不平的事的人心存疑虑,但事有凑巧,我最要好的一个朋友结婚,新娘子发话没有车子接亲就不出娘家门,因为当年都是流行摩托车、自行车接亲,用小车子接亲实属高大上、恰似天上仙曲难得几回闻。于是,我自告奋勇说小事一桩,一定搞定。郑听我说明来意后,倒是没有推脱,只是交代我要按规矩办,如要酬谢什么红布、酒水之类的东西,至于租车费随便意思一下就是,老同学了,还客气什么。我自然是把他视为很不错的同桌,谁想到,我的轻信却让我一辈子背上了一个心理包袱。接亲当日,我们将准备好的红布系在了车上,酒水和红包则放在家里,准备迎亲回来后再给。我虽然看见他眼中闪过不快,但却没有多想,也没有多作解释。怪事就在酒店里喝酒的时候发生了,他告诉我,有个朋友有急事他要送钱到别县去,他不能送新娘子回去了。不管我怎么劝说,他开起车一溜烟就走了,车上还装满了新娘子的嫁妆。无奈之下,新娘子只好坐新郎的摩托车回去。我在愧疚和愤怒中一遍遍地打电话给郑,要他赶快把嫁妆送到新郎家,谁知道他根本就不理会我,直到晚上十二点钟才赶到我所在的单位,并且拒绝我要他天亮后把嫁妆送去的恳求,把东西往我这里一扔就开车走了。天亮了,我只好另雇了一辆车把嫁妆给朋友送了过去。当时的我羞愧得简直无地自容,自己这是怎么办的事。结婚乃人生大事,而且我的家乡还有着诸多禁忌,被他这一胡闹,不管以后有什么风吹草动,都必定要怪责到我的头上来。这漫漫人生路,谁能担保没有伤寒病痛,没有不如意之事?我这心理包袱算是背定了。
这些年以来,从不相信菩萨神仙的我却几乎天天都要祈祷神灵保佑我的好朋友一家平安无事,早生贵子,并且茁壮成长。一个不讲诚信,不顾道义,只顾盘算自己利益得失的人,是这样地让人切齿痛恨,这就是我从郑这里得出的唯一结论。我猜想,郑这些年来恐怕混得也不怎么样,不仅衣着不如以前鲜亮华丽,而且脸容憔悴,也听不到他大声地喧哗人世间的奇闻异事。是啊,苍天虽无语,我却希望天道能如此,无诚无信之人活该倒霉,活该潦倒无助。古人说,“相鼠有皮,人而无仪!人而无仪,不死何为?相鼠有齿,人而无止!人而无止,不死何俟?相鼠有体,人而无礼,人而无礼!胡不遄死?”
我的目光从他们噼噼啪啪的桌上移开,看着窗外又开始飘飘洒洒的雨水,难言的惆怅不禁涌上心头。我的第三个姓郑的同桌今日却没来,已经三十年没见他了,我也忘记了究竟是在哪个年级、哪个学期曾经与他短暂的同桌过,但他那谦谦君子般的神韵却留在了我心头。他长得清秀俊朗,不爱说话,文文静静的像个女孩子,做事为人总是先为他人着想,从不争强好胜,更不争名夺利,是个真诚可靠之人。毕业之后关于他的消息我知道的也并不多,大约他跟其他人也没有什么两样,无非是打工赚钱,养活自己,赡养父母长辈。相信,在这个世界上,谦谦君子如他,自然不可能过得富裕,但这日子总是还能过得去吧?问题就出在这里,树欲静而风不止,人生本莫名,又有什么办法?我没见过郑的夫人,自然不知道她是怎样地端庄秀丽和贤惠温柔,但在我想象中,应该大概就是这样吧。千百年来,中华大地上,有的是这样的贤妻良母,有的是这样的美丽女子。她们用自己的美丽善良和温柔顺从托起了文明的脊梁,今日里虽然世道已变,但我所见的多是这样的女子。自然,郑与他夫人是相敬如宾,恩爱无比的。只可惜,好花不常开,好景不常在,天公虽无私仁爱却偏要妒贤嫉能。情感上的甜蜜无间却弥合不了自然的规律,郑夫妻俩竟然是溶血配对,所生的小孩无一列外是先天白血病。两人甜蜜无间的生活在一起与常人没有什么区别,但血型却相互溶解,根本不可能生出健康的小孩。花费无数钱财,终究不能挽回第一个孩子的生命。人财两空后,夫妻俩偏不信邪,接连又生了两个。随着钱财如流水一般哗哗溜走之后,远走的还有第二个孩子,据说第三个孩子生命也只在须臾之间。白发人送黑发人,况且是这般的襁褓夭折,花蕾凋谢,这真是人世间的悲哀。郑自然是舍不得那鲜艳的花朵未曾绽放就飘零,日日难免悲从中来,可怕的是,这种悲哀只要你想去抗拒却要接二连三地接踵而至,除非你也随了风尘而去。郑坚守着与爱人的真挚情感,期待能得上天的眷顾,赐予他们爱情的健康天使,就这样一次又一次地人财两空!
诗人说,“这柔弱的灵魂啊,还能经受几次心灵的伤痛?”多少人,一旦有了钱财得了富贵便抛妻弃子,他们的灵魂却日日欢唱。可以想见,郑是怀着怎样坚韧的一颗心,摸跌滚爬,以明知不可为却偏要为之的悲怆慨然仰望无尽苍穹。其实,郑也太过迂腐,自古鱼和熊掌不可兼得,何必强求?既然夫人与孩子不可得兼,既然夫人不可抛弃,大可不必再要孩子。天下被父母抛弃的孤儿多得是,用一颗善心和满腔仁爱去抚养教育,哪会及不上所谓的亲生骨肉?芸芸众生本就孱弱如蝼蚁,能得苟活于无边苍茫天际已经是无上的幸运与造化。今日里,郑竟然硬是要与天公对抗,除了钱财两空和满心伤悲之外,我看不出能有什么意义。
郑坐在我对面,我眯起眼睛仔细地打量着他,我发现他的脚还是有些跛,走路有些轻微地摇晃,开摩托车上树终究是给他留下了难于消磨的印记。古人说,人过留名,雁过留声,在这如白驹过隙的人世间穿行,绝大多数人未必能留什么名,但这伤残病痛,这孤独无助,这灵魂伤楚却是任谁想甩也甩不掉的印记。
夜已深,明日我又将离开故土去往异乡流浪。于是,我悄悄地从舞厅里退了出来,自古欢宴终须散,况这苦寂人生梦?
这偏远的街道上已经没有了行人,空空荡荡的黑夜里,只有昏黄的街灯打在我独自穿行的身上,地上拖曳着的身影泛着清冷的光,又细又长。我合上雨伞,仰首无边苍穹,任那冰凉的雨水从我脸颊上千沟万壑的流淌而下。想起刚才喝茶的闲暇里,班长曾悄悄地告诉我说,今天一共来了四十二个人,没来的有十来个,还有一个是永远也不能再来了。其实,我当时就想纠正班长的话,永远也不能再来了的不是一个而是两个。那个有着花儿一般鲜艳的脸庞的美丽女孩,早在二十多年前读初一时夏日的那个如血黄昏,就将自己洁白无瑕的身子化作了凌波仙子,摇曳成了水中荷花。至于另一个是谁,我却不知道,但我却清楚地知道和庆幸,那不是我。虽然人世多苦寂人情多淡漠,但终究还是无限美好,值得怀想。不过,下一次逢十聚会是在哪里?还能来的究竟还会有多少?连老天爷也无法回答我的问题。我只是希望,所有的人都能理解和记住,生也罢,去也罢,无非是一场爱恨情仇的梦幻而已。生则生矣,何须自负狂妄?生则生矣,何苦怀念和悲伤?忘记逝去的,开心快乐每一天,这就是对逝者最好的惦记和怀想,是对生命和人生的最高礼赞!
“故土有情开盛宴,心绪如潮白头笑;一别天涯何处去,天街寒雨相拂照;莫念前程飘忽远,此中有意随风到;且就人生如离草,千里独行亦欢笑。”想着这些的时候,灵魂深处禁不住一阵阵伤感惆怅。远远地,有雷声传来,雨是越下越大了。我赶紧撑起雨伞,毕竟人生得靠自己多把握,多珍重,虽然下一次聚会未必一定能够有我,但我却努力和祝愿着我、连同大家会且能够次次健康、快乐地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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