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通知
苏牧镇、旗内各单位、社会团体、企业:
根据《西盟财政局关于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通知》要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在全旗范围内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收集对象:
(一)取得原会计从业资格,进入原内蒙古会计人员综合管理网上服务大厅数据库,仍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二)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初级、中级、高级、高级);
(三)在各单位(企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二、信息收集时间
2019年4月1日至5月31日。
第三,信息收集方法
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采用网上采集方式。会计人员登录内蒙古会计网(www.nmgacc.cn)进入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选择会计人员信息管理中的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模块进行填写。对于没有进入内蒙古会计人员综合管理网上服务大厅原有数据库的人员,根据其实际情况,首先选择【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入库备案】或【公司委派会计人员入库备案】模块进行入库备案,然后按照信息收集流程进行信息收集。
四.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内容是根据国家会计人员信息管理要求列出的最基本的信息。请准确完整地填写相关信息,以免影响今后的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考试、高级(正、高级)会计师评估、继续教育学习、会计培训注册、会计人才选拔、会计人员信用档案管理等工作。
(二)各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履行职责,加强对本单位会计人员的管理,督促本单位会计人员及时准确地做好信息收集工作。
(3)具体要求和操作流程请参考内蒙古会计网左上角红色【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快轨(http://www.nmgacc.cn/zzq/ad8.html)中的通知文件和采集指南。
(4)如在信息收集方面有任何问题或建议,请致电0479-8224227与联盟财政局会计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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