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了3年淘宝店,现在因走私偷税被判10年有期徒刑,罚款550万。一个淘宝店主的道歉信的截图被发布在网上,引起了关注。
根据判决,2013年,被告尤艳开设了一家名为“TSHOW进口女装店”的淘宝店铺,销售进口高档服装。同年,她开始通过快递邮寄,雇佣“水客”走私入境,自己携带,出售牟利。
有网友斩钉截铁的说这是假的,量刑时间太假。
但是,其他网友发现了店主写的道歉信。
更重要的是,法院的刑事判决在8月份下达。
游颜走私价值1000多万元的服装,偷逃税款300多万元。在终审中,她被判处10年监禁,罚款550万元。
有人认为都是偷税漏税。为什么逃了300多万就进了监狱?
必须说明,在燕游泳不仅是偷税漏税,更是走私。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游艳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走私普通货物在国内销售牟利,偷逃应缴税款,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
游颜偷逃应缴税款300多万,数额极其巨大。依法应当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应纳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这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都有明确规定。
第一百五十三条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依照下列规定处罚:走私货物、物品逃避应纳税款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应纳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偷税数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偷税数额较大”;偷税数额在50万元以上不满250万元的,认定为“偷税数额巨大”;偷税数额在250万元以上的,认定为“偷税数额特别大”。
因此,一些网民对这样的量刑标准表示难以理解。与其他恶性犯罪相比,这样的量刑是否过重?
但也有网友表示,这种量刑有威慑作用,不能因为“卖得不好”就抹杀违法违纪的错误。
当然,也有网友更关心是否不能做代购。
买方想进货,但卖方已经想收货了。
再次,《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该法明确规定,所有电子商务经营者都要注册为市场主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电子商务经营者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从事经营活动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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