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刑满释放人员黄谋英未被追究责任的具体情况?
北京警方:武汉刑满释放回京人员黄谋英,不追究法律责任。3月2日,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第38次新闻发布会报道了“武汉市刑满释放人员黄某营赴北京”相关情况。
目前,黄某英(女,61岁)经地坛医院治疗后于3月15日痊愈出院,正在集中观察。经过14天的隔离观察,秦某(黄某某之女,37岁)和杨某某(秦某的前夫,36岁)均为核酸检测阴性。
经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调查,杨某一、秦某未遵守有关疫情防控规定。杨某某从武汉回到北京后依然出入公共场所。秦某没有主动向社会举报,隐瞒了和杨某一去武汉接母亲的事实。
3月22日,东城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给予杨某某行政拘留处罚,秦某某治安警告处罚。鉴于黄某英长期服刑,对北京疫情防控相关措施缺乏了解,回京后不在家,未造成传染他人的风险,公安机关决定不对其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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