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有仁:用霹雳表现菩萨心肠
8月17日下午,省检察院,检察官刘有仁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 记者 田超 摄8月17日下午,省检察院检察员刘有仁接受了本报记者的采访。记者田超照片
检察官刘有仁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公诉三处副处长
让人民有办法维权,让有权有势的人没有办法徇私。愿法律成为中国人的信仰,让每个人在无助的时候依靠它,在张扬的时候躲避它。
从简历上看,刘有仁担任公诉人的时间其实并不长,只有四年。这四年,他同情无辜,帮助在外省受委屈的“死刑犯”无罪释放,获得国家赔偿;我们严厉打击贪官污吏,推翻了一审认定的几百万元,查出副司级蝗虫2000多万元。
此前,刘有仁曾在反贪局任职近十年。涟钢董事长宋焕伟、省建工集团副总经理蒋艳萍等多名贪官被查。
但是,在此之前,知道刘有仁这个名字的人并不多。自从2007年陕西一名贫困生给湖南省检察院发感谢信,刘有仁14年资助贫困生的事被媒体广泛报道后,人们开始认识这种检察官,曾经一个霹雳,一个菩萨心肠。现在,他资助的学生已经大学毕业,成为法律工作者。他帮助的“死囚”被判无罪,并获得近17万元的国家赔偿。
惩罚毒贩是当务之急
他赞助了刘曙光和何剑平的贩毒案。该案由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两名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缓刑两年。邵阳市人民检察院认为一审量刑不当,依法提出抗诉。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支持邵阳市人民检察院的抗诉意见。作为主办方,刘有仁充分准备了出庭方案,并在法庭上进行了辩论。他的出庭意见最终被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完全采纳。
2007年10月17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将两人的量刑由死缓改为死刑立即执行。
此案被评为“诉讼监督十大案件”、“湖南十大检察事件”之一。
跨省申请“死刑犯人”国家赔偿
2007年12月,刘有仁在承办另一起重大跨国跨省贩毒案件时,发现湖南双峰人宋被云南省德宏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中止执行。
宋多次为自己辩护说,装毒品的箱子是毒贩带来的,他以前不知道箱子夹层里藏着海洛因。
刘有仁关注了这个论点,并详细对比了毒贩等人的供词。他发现毒贩和其他人的陈述证实了宋的说法。此外,毒贩子等人在让宋运送毒品之前,并没有付给任何报酬,也没有答应他任何报酬。
刘有仁意识到宋可能被误判了。2008年1月,百年一遇的冰雪灾害蹂躏湖南,他带领两名调查人员在雪地里调查。春节前,他掌握了大量可以证明宋无罪的证据。
经湖南省人民检察院领导同意,湖南省人民检察院致函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提议对宋运输毒品案进行审查,同时派人到云南移交推荐信和有关案卷。
在刘有仁及其同事的努力下,2009年8月,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重新审查了宋的清白。
此时距宋下狱已有四年。为了替他挽回失去的四年,刘有仁陪同宋到湖南省法律援助中心帮助他申请国家赔偿。
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宋于2011年3月7日获得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国家赔偿近17万元。
■记者华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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