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发言人戈登昨日在中国证监会例行记者会上介绍了2015年中国证监会审计评估机构的检查和处理情况。检查发现,审计评价机构在内部治理和项目实践质量方面总体有所提高,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机构中,中国证监会向10家审计评估机构发出监管警示函,责令1家机构改正,对3家机构进行监管谈话。这些机构涉及的38名签约注册会计师和27名签约资产评估师也采取了相应的行政监督措施,并记录在诚信档案中。
根据检查,中国证监会还对8家审计机构、52名注册会计师、7家评估机构和12名资产评估师采取了行政监督措施,并将其记入信用档案。对于部分执业质量存在严重问题、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的审计评估机构,中国证监会已启动检查程序。
戈登介绍,2015年,中国证监会组织对7家审计机构和3家评估机构进行了全面检查,对9家审计机构和4家评估机构进行了专项检查,随机抽取了123个实践项目。同时,证监局对29家审计机构和23家评估机构的162个执业项目进行了独立现场检查。
检查发现,审计评价机构的内部治理和项目实践质量总体上有所提高,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审计机构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
在内部管理方面,一些审计机构内部管理薄弱,未能实现总行和分行的一体化管理,质量控制体系不完善,质量控制部门人员力量薄弱,一些执业项目的质量控制评审流于形式。在独立性方面,仍然存在部分注册会计师不遵循独立性要求,违规买卖股票的现象。在项目实践质量方面,一些审计机构未能贯彻风险导向审计理念,存在风险评估与后续实质性程序不匹配、控制测试程序流于形式、确认、监督和分析程序等关键审计程序执行不力、缺乏与收入、库存和关联交易相关的重要实质性审计程序、审计工作底稿记录不完整等问题。政府补贴和循环贸易中缺乏审计程序和审计证据不足的问题更加突出。
评估机构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
部分评价项目关键评价参数的选取缺乏合理依据,关键评价假设或参数明显与实际情况不符且无法提供合理解释,评价过程中存在明显的专业、计算、逻辑或引用错误,选取的可比公司明显缺乏可比性,评价方法不当且理由不足,评价报告和评价说明中未充分披露与评价结论相关的重大问题。其中,较为常见的是委托方和估价对象提供的评估数据没有经过独立的分析、调查和判断,直接以此为依据进行评估和计算。
戈登介绍,根据检查情况,中国证监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钟琴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大莲会计师事务所、天金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殷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江苏殷新资产评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昆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等10家机构采取行政监督措施,发出了警示函..
对中华会计师事务所采取了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督措施;对广东钟政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华普田健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德正信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等三家机构采取了监督谈话的行政监督措施..
上述审计评估机构的38名签名注册会计师和27名签名资产评估师也采取了相应的行政监督措施,并记入信用档案。
同时,根据检查情况,证监会对8家审计机构、52名注册会计师、7家评估机构、12名资产评估师采取了行政监督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
戈登还透露,中国证监会已对部分执业质量存在严重问题、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的审计评估机构启动检查程序。
他表示,今后,中国证监会将按照资本市场改革的要求,继续加强对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审计评估机构的监管,不断强化审计评估机构的责任,完善以现场检查为抓手的事后监管体系,创新监管方式,加强执法力度,促进监管转型,提高监管效率。督促审计评估机构规范执业,进一步提高资本市场会计信息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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