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出租屋的管理,
严格落实租房主体责任
排查隐患
严格抓实疫情防控工作
最大限度地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空
有效保障全县人民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2月18日
玉都县公安局出具了“玉都县公安局”
关于加强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管理的公告》
关于加强出租屋和流动人口管理的公告
但是仍然有人顶风作案
付房租就好
未按规定及时申报租赁房屋信息的
等着他会被法律严惩!
最近几天
公安派出所走访辖区时发现
邱是出租人
把房子租给承租人后
没有报告相关信息
民警立即口头传唤邱到派出所进行调查
经过调查,
邱知道,他必须详细登记承租人的姓名,
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
从哪里来,租房时间等相关信息
还需要将租户信息归档到社区和警察局
未注册和报告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50条第1款
警方依法对他们实施行政处罚
无论是出租人还是承租人,
所有人必须及时申报和登记
否则将承担严重的法律后果
普法专栏
第一条: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或者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的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号码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条:明知承租人违反爆炸、剧毒、易燃、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管理规定,使用租赁场所生产、销售、储存、使用危险物品,不及时制止或者报告,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条:为他人赌博活动提供出租房屋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条:出租人出租给他人介绍、容留卖淫的,由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条:明知是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出租房屋、帮助其逃跑或者为其制作虚假证明的,由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条:出租人出租的房屋明知是赃物而隐瞒不报的,由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条:出租人、承租人不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反恐安全防范、情报信息调查和应对处置的,由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八条:住宿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未按照规定查验客户身份,或者为身份不明或者拒绝查验的客户提供服务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以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九条:疫情防控期间,尚未出租的房屋暂停出租;对于出租的房屋,出租人(房东或代理人)必须详细登记承租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产地、出租时间等相关信息,并将承租人的信息向社区和派出所备案。在疫情防控期间,出租人(房东或代理人)需要配合疫情调查和承租方的控制。出租人(房东或代理人)未主动申报登记或及时报告租赁房屋疫情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规定,“紧急情况下拒不执行人民政府依法发布的决定和命令的,处以警告或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杜愚警方再次提醒
为了广大人民群众
申报出租屋更方便
请按以下方式完成注册申报
1.关注“杜愚公安”微信微信官方账号,进入主界面,点击右下角“出租屋”选项进入系统进行申报
2.玉都县租房自申报系统二维码扫描
3.点击链接直接进入申报系统
链接地址:玉都县出租屋自行申报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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