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州(今山东潍坊)有个商人,在国外做生意多年,一年往往回不了家。他家有一只大白狗,家里的老婆慢慢的训练大白狗和自己。时间长了,狗就习惯了。有一天,她丈夫回来了,和妻子同床共枕。大白狗突然跑进屋,跳到床上,杀死了商人。
后来邻居隐约听到一个关于这件事的故事,都义愤填膺。有人去衙门告官。政府派人去抓商人的妻子并折磨她,但那个女人就是不坦白,所以官方把她关进监狱。然后政府命令酋长带上大白狗。当狗来的时候,他大声叫那个女人。大白狗一看到那个女人,就直接跑到她面前,把她的衣服撕碎,做了个XX的手势。现在,商人的妻子无话可说了。
政府派了两个首领护送女人和狗去医院,一个首领护送女人,另一个护送狗。一路上有人想看狗XX。这些人集资贿赂官员。军官们贪婪的让狗和女人XX。每到一处,往往都有上百人围观,于是两位军官也发了横财。
后来,女人和狗都被判刑,一刀一刀砍死。
唉!外面真是一个世界。但这个女人并不是世界上唯一一个长得像男人又和狗相交的人。
【老葛说】
关于这个连载故事有很多争议。有人说蒲松龄在宣扬黄色,有人说他在揭露社会丑恶。反正我感觉只有两个字:恶心。所以我在讲这个故事之前犹豫了一下:不仅不适合孩子,也不适合成年人!但为了尊重蒲先生原著的完整性,故将其收录。
故事中商人妻子的行为极其丑恶。文章后面写的蒲松龄的判决给了严厉的谴责。那只狗最初是一种动物。不知道自己丑就做丑的事是它的天性,没必要批判。与女人相比,两个酋长应该被唾弃!为了赚钱,滥用一点职权,让丑恶的一幕一遍遍重演,这也是禽兽不如!围观的也是一群坏人,恶心!从这个意义上说,蒲松龄先生的这个故事,还是可以说是揭露了社会的丑恶。
【原文】《狗奸》《聊斋志异》将是本卷第十九篇
贾,青州人,客居他乡,岁后不归。白狗是家养动物,狗向老婆学习是常事。有一天,老公到了,和老婆躺在一起。狗闯进来,爬上榻,杀了贾人。戒了一点味道之后,完全不公平,听起来像个官员。官方机械女,女不服降,收。人生注定是狗,女人被带出去。当一只狗突然看到一个女人时,它会在正前方割破衣服,划个十字。女人刚开始没话说。让两个服务解决医院,一个解决人,一个解决狗。想观察自己结合的人会为服务收钱,服务会被集合起来付钱。最后往往有几百个观众,服务得益于这个网。后人,狗死于食。喔!天地之大,无所不包。然而,一个有着人面和兽性的男人,他能孤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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