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草案,因重婚、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家庭成员,或者其他重大过错造成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近日,全国人大代表李霞建议增加“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错误一方可以少分也可以不分”等字样。李霞表示,在司法实践中,离婚过错方承担的实际损害赔偿责任往往难以弥补给无过错方造成的损害,对过错方的处罚过低,不利于遏制这种严重阻碍家庭稳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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