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秦国,首先会想到“粉六世的余热”的秦始皇、秀丽的赵熙、“器物可以买”的吕不韦,以及严苛的秦法。
上一篇文章和大家聊了借《商君书》崛起的秦国是一个可怕的国家。秦法严苛,秦始皇暴戾的名声也一直不绝于耳。
但今天,惊城却要跟大家聊一聊秦法中的温情一面。
中国考古工作的进程中,相继出土了有文字的竹简,上面有记载秦国的法令和判决。一个1983年出土的竹简上有判例汇编,其中记载了一件发生在秦始皇时期的案件。
一个刚刚死了丈夫的寡妇在给亡夫守灵时与另一名男子偷情。亡夫之母随即到官府状告这女子,要求治她的不孝之罪。
但是官府查明案情后,根据当时的大秦律法,只有丈夫在世时女子偷情才是有罪的。
嫌犯女的丈夫已经去世,所以她与其他男子偷情并不为过,因此将女子无罪释放。
请诸位看官注意:这件事发生在2200多年前的秦国!
而被吹嘘为“封建盛世”的满清又是怎么做的呢?
清朝法律中,与丈夫以外男性保持不正当关系,丈夫可以杀妻。即便丈夫已经死了,妻子也要判两千里流刑。
真是,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啊!
再比如说家暴(打老婆),在秦朝,打老婆要被判处割耳断指的刑罚。而在之后的汉朝,用兵器伤害老婆是犯法的。
但是!如果不用兵器,只是动手打,那么可以随便打,不犯法!
都说秦法严苛,可是看到上述这些秦法的时候,我们不禁羡慕起秦朝的女性来。
虽然秦朝暴虐是事实,虽然秦朝短命是事实,但不可否认的是,秦法中的确有不少人性的光辉在闪烁。
时代朝前走,到底是进步还是退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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