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北京市民政局首次在官网发布《注销结婚证公告》,注销原因为“骗补”。这是该市首次公布居民通过发布政府信息骗取结婚证的行为。
目前通过北京市民政信息网发布的公告有4条,分别是《西城区民政局关于注销葛卫伟、梁骗领结婚证的公告》、《东城区民政局关于注销王晶、徐敬亭骗领结婚证的公告》、《朝阳区民政局关于注销张迎新、颜骗领结婚证的公告》、《海淀区民政局关于注销孙胜光、程宏佳骗领结婚证的公告》。这四个公告是各区民政局发布的“01号”,采用统一的格式和条款,内容是“经调查,× × × ×和× × × × × ×的结婚证因离婚不符合《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的条件,已被依法吊销。特此宣布。”
民政局婚姻办公室对《北京晨报》表示,近年来,该市诈骗补领结婚证的案件频发。“除了强迫婚姻外,婚姻登记部门没有权力‘吊销’结婚证,只有处理和完成结婚证的职能。想吊销结婚证,只能提起行政诉讼。这对婚姻介绍所的工作和声誉产生了不利影响。”市婚礼办负责人说。为此,民政局制定了《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吊销作弊结婚证的规定》,将于今年1月1日实施。同时,各法院部门将不再接受此类相关起诉。
根据这一规定,骗取补领结婚证的双方必须在报纸上共同发布公告,包括骗取补领结婚证的原因、结婚证的号码、法律后果的承担。各区做出的撤销决定应及时在北京民政信息网上公布。民政局表示,“公告不是为了泄露居民隐私。因当事人以不诚实为由骗取结婚证的,因不诚实获得的不当利益和法律后果不作为婚姻部门负责。它还有义务通知有关部门。”
催促某人接受采访
信息共享有效避免骗领结婚证
民政局婚姻登记科副主任葛冬生告诉《北京晨报》,这些冒领结婚证的当事人都在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几年后到法院办理离婚手续。由于民政和法院没有实现信息共享,公民补办时作了不诚实的陈述,没有相关的处罚措施,给了欺诈行为一个机会。
北京晨报获悉,本市法院和婚姻登记部门与全国婚姻登记信息系统之间的信息联网已经实现,可以有效避免此类事件的发生。但是,如果离婚诉讼涉及外国法院或者因时间较长导致民事婚姻信息录入不完整,仍然存在骗取补领结婚证的风险。“法律法规对民政部门如何撤销冒领补发的结婚证没有明确规定。因此,北京发布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对全国具有示范和引领作用。”葛冬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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