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期间,各种培训班和辅导班如火如荼,很多家长会通过宣传的课程和费用进行选择,往往忽略了培训机构的资质。前几天有不少市民反映,梁平、荣昌等地很多培训机构无证办学,教师没有工作资格。
投诉:培训机构无办学许可证,教师无从业资格。
7月3日,市民苏女士向阳光重庆举报,梁平区少年宫幼儿园擅自租用教学场地进行私人暑期培训,并命名为“少年宫暑期培训中心”,无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教职员工未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转让后,梁平区教委于7月8日回复,苏女士反映的情况属实,区教委已责成幼儿园收回租赁场地,并责令培训中心负责人李立即停止招生宣传。经核实,培训中心已按要求关闭。
7月7日,市民邓先生也向阳光重庆举报,荣昌区安福街两所名为“文曲星教育”和“韩琦教育”的培训机构未取得办学许可,聘请无教师资格的社会人员授课,严重扰乱行业秩序,损害学生和家长利益。
移交后,7月18日,荣昌区教委对上述两家培训机构进行了实地考察,确认其违规办学行为属实。7月19日和24日,荣昌区教委分别约谈了两所机构的领导,责令其立即停止中小学的学科培训。这两个机构的负责人承诺立即停止办学,退还收取的费用,并销毁与“教育和培训”有关的广告。
照片由邓先生提供
注意!我市对开办校外培训机构的条件有明确规定
调查显示,市场上不规范的校外培训机构存在三大隐患:一是设施简陋,学生安全得不到保障;第二,没有标准化的教学大纲,先进的教学不利于学生的长远发展;第三,容易产生经济纠纷,父母维权难。此外,大学生等兼职或全职从事校外培训的“个体户”,以及只进行工商注册的咨询企业也成为校外培训的主力军,市场不稳定加剧。
为此,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了校外培训机构开办条件:
一、办学许可证
1、必须经区、县教育部门批准取得办学许可证,并按盈利属性在民政、组织、市场监管等同级部门办理法人登记后方可开展培训活动,并在学校网站醒目位置和机构网站上亮牌亮照。
2.未经批准,任何机构不得以任何名义开展相关培训和竞赛活动。
第二,设定条件
1.校址建筑面积应不小于300平方米,并位于同一楼层。同一培训期内平均学校场地面积3平方米以上,教学用房建筑面积不低于学校场地总建筑面积的2/3。举办者出租的校舍租赁期限不得少于3年;住宅楼、半地下室、地下室等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不得作为校舍使用。
数据地图/视觉中国,图形无关
2.培训内容不得超过相应的国家课程标准,培训进度不得超过当地中小学同期进度,培训时间不得与当地中小学教学时间相冲突。学生读写的连续眼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40分钟,每日训练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 30,不得留作业。严禁组织和举办中小学生学科水平考试、竞赛和排名。
3.校外培训机构一次收费不得超过3个月(含免费课时)。
4.保证同一培训周期内每个培训班至少有一名培训教师,其中专职培训教师不少于3人,占培训教师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3。与机构签订聘用合同从事学科知识培训且未取得教师资格的教师,必须在2019年12月底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的校外培训机构,要依法严肃处理,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
所以阳光重庆提醒:为了保证学生暑期培训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安全性,请家长选择正规的培训机构。如果相关机构有无证学校或其他条件不符合要求的,请举报,我们将及时移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节目时间:7月31日(星期三)上午11:00-12:00
政治主题:智慧城市建设
在线嘉宾:重庆大数据发展局
内容来自@重庆集团职工阳光重庆,温文素女士和邓先生为假名,封面图片来自视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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