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购港货被判10年 怎么回事?
广州店主代购港货被罚五百多万,判十年,丈夫发道歉信称负全责
11月2日,万健在太太游燕的淘宝店“TSHOW进口服饰”上架了一件特别的宝贝——失联很久的店主道歉信。
宝贝图片上写着:“各位亲,请原谅我的不辞而别,我现在广州女子监狱,因为这个店铺做进口代购被判刑十年,并处罚金550万,如有任何未尽的退款之类事宜,请联系我老公,他会全部负责”。
道歉信迅速引起了轩然大波,不少老顾客致电他询问情况,甚至还有人拍下了宝贝链接并付款,以表安慰。
11月5日下午,每日人物联系到当事人万健。
万健表示,游燕开淘宝店已有十二年,近三年开始从香港批发服装到淘宝上卖。其中大部分服装通过顺丰快递运往内地,也有少部分是游燕自己携带或雇“水客”带回来。
2017年3月20日,游燕在进境时被九洲海关缉私分局抓获,同年4月27日,游燕以“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被逮捕。
2018年2月24日,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游燕犯走私普通货物罪,被判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五十万元。
7月18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对此判决,万健对每日人物说道:“有关部门以我太太信用卡全部消费11545139。29元作为涉案金额是不合理的,这里面很多都不是她订货的流水,而且使用顺丰邮寄货物时,她也依法缴纳了税款。”
随后,每日人物联系到该案代理律师王丽玉、刘萍,律师表示不便接受媒体采访。
以下是每日人物与万健的对话
每日人物:什么时候接触到代购?
万健:2006年我太太开了这家淘宝店,当时孩子比较小,岳母也和我们生活在一起,她就在家开了个小淘宝店,方便照顾老人孩子。
刚开始卖些国产服装,生意比较小,每个月能卖几千块钱。后来听同行说,顾客对香港的进口服饰需求量比较高,她就去香港的服装批发市场拿些衣服回来卖。
每日人物:衣服是通过什么方式带到大陆的?
万健:她在香港订货之后,大部分衣物通过顺丰寄回来,有时自己去香港也会随身带一些,旺季的时候就会找些水客带进来。
每日人物:平均一件衣服赚多少钱?
万健:我太太说她在香港订一件衣服100港币,在国内她就卖100人民币,赚个港币和人民币的差价。生意最好的一年营业额差不多一百万。
每日人物:你太太被抓那天是什么情况?
万健:2017年3月20号她从香港回珠海的时候被九洲海关抓了,当时我在广州上班,不知道这件事,给她打了一下午电话没人接。晚上八九点钟,家里人才打电话告诉我她被抓了。
游燕被抓的当天,海关缉私局的工作人员就到她的办公室把单据电脑和货物带走了,之后还有人到我家和员工家里搜查。当时里只有八十多岁的岳母,她眼睛看不清楚,躺在床上就看见有人进家里搜东西,然后就让她签字,按手印。
代购港货被判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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