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吉林网从吉林省人民和社会福利厅获悉,为落实《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意见》,激发我省创新创业人才活力,经各地区、各部门推荐申报,省人民和社会福利厅组织专家进行初审、评估、答辩、公示等程序。2020年“吉林省创新创业人才资助”入选人员已经确定,现予以公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的数量和金额
2020年共资助创新创业人才40人,累计资助1100万元。其中资助10人,每人重点资助50万元;一般补贴30人,每人20万。
二、资金分配渠道和程序
省财政厅已下发《关于印发2020年省级人才发展基金的通知》,并按规定渠道拨付资金。资助人才由市县推荐,资助经费由省级财政拨付到资助单位所在地的市县财政局,由各级政府拨付到资助单位;资助人才由省级部门推荐,资助经费由省级财政直接拨付到资助单位。
各地区、各部门接到通知后,可按规定程序办理补贴资金拨付手续。
第三,资金的使用
经费应当专款专用,单独创建,单独核算,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截留、挤占或者挪用。
经费用于支持项目的研究经费,支持人才参加学术和技术交流活动,出版学术专著,支持生活费。
禁止拨款用于部门或单位的正常办公费用、行政后勤费用、员工福利费用、建筑物、大厅、管道、机构和基本建设费用。
原则上,资金需要在2年内用完。
四.项目管理
上报《吉林省创新创业人才资助任务书》。申请人填写由所在单位签署同意的《吉林省创新创业人才资助任务书》,提交推荐单位审批。逾期未提交报告的,视为放弃资助。
申报单位对资助项目的管理和资金的使用承担主要责任。建立健全基金管理和使用制度,进一步细化资金使用程序和支出范围。做好项目评估和资金使用审计。项目完成或资金使用完毕后,组织填写《吉林省创新创业人才资助完成情况评估表》,按时限上报推荐单位。
推荐单位应加强对地方和部门资助项目及资金使用和管理的指导和监督,并定期组织相应形式的监督和审核工作。汇总审核下属单位《2020年吉林省创新创业人才资助任务书》和历年省级人才发展基金资助项目完成情况评估表,并于9月25日前报送省人民和社会福利厅审查。
联系人和电话号码:李振波0431-88690987
地址:长春市亚泰街3336号金叶大厦B座908室
中国吉林网纪可APP记者贾子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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