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话,贱到家了。

唐代时,绢帛就是货币。说黄衣小儿用擦腚纸一样的东西换一车炭,不是那么回事。钱还是给了的,就是价值多少的问题。且必然是“你这车西瓜我买了,给你两根香肠补偿你不用找了”的问题。

唐代的一匹绢(十二米左右)的价值,就是一周到半个月工人的工。很长一段时间,恒定在五百文左右,但文钱动荡,有一匹3000多文的时候,也有1000文的时候(两税法以后)。宫使往卖炭翁的牛头上,挂了半匹红绡一丈绫。有人说绫和绡的价格比绢低,实际上它们价格并不低,与绢是相差不大的,甚至要比绢贵一些。

如此算起来,黄衣小儿们给了卖炭翁不少钱呢!

但是,且慢。

你这绫是按匹算的,卖炭翁得的是一丈,即四分之一匹,也就是说,往低了说,有一百二十文左右;往最高了说,也只有四百来文。

又有人讲,宫使拿了裁剪后的绢帛换东西,裁剪后的绢帛不能花。

这真的未必,虽官方规定绢帛必须成匹交易,但民间交易起来依然可以“裂匹为尺”,这是底层零星交易常见的。尤其是宫使给卖炭翁的是半匹(六米)和一丈(三米),是很欺负人,但还真不是一文不值。

我们回头看,当时木炭的价格大约是多少?

炭价历来不一,要根据气候和人力计算,城里木炭贵,乡野木炭贱如土。暖和的时候卖不出去,就便宜,非常冷的时候就贵一些。根据我的估计,卖炭翁卖的炭,实际价值是当时普通底层工人一个半月到两个月的收入,即三、四千文。

这个数据到清代也是如此的,譬如“ 黑炭千斤,准银三两三钱”,清朝的工人一月一两多到二两银子,一千斤炭需两月收入去买。烧炭没那么容易,需多人,从秋天就开始,伐薪到进窑,非常辛苦,等冬天到了再去卖。

即便是科技发展到今天,烧制木炭也是辛苦活。木炭价格也还是每斤要到三块钱到六、七块钱,一千斤也要用一两个月的工资去买。这就立即与卖炭翁的时代一样了,很容易理解。就是一群颐指气使的宫使出来“采购”东西,他们相中了这一车价值三四千的炭,于是决定要了。但官家人做事讲道理的,不是白要的,于是扔过去一百块钱,算买的。我们虽不能说他们一分钱没掏,但也应明白这他妈就是抢。

是不是我估摸的这样呢?

我们找其他资料验证一下:

贞元末,以宦者为使,抑买人物,稍不如本估。未年不复行文书,置白望数百人於两市并要闹坊,阅人所卖物,但称“宫市”,即敛手付与,真伪不复可辨,无敢问所从来,其论价之高下者。率用百钱物买人直数千钱物,仍索进奉门户并脚价钱。将物诣市,至有空手而归者。名为“宫市”而实夺之。

这是唐代诗人、官员韩愈《顺宗实录二》中的记载。

宫市中,数百人在两个市场内溜达,贞元初年还拿着文书,到后来连文书也不出示了。看见好东西就拉走,口称“这是宫里要的”,没人敢多问。价格一般就是一百文买数千文的东西,还让小商小贩自己拉去送,每过一道宫门都要交“门户钱”,因为麻烦门卫了。不亲自送的,还要缴纳“脚价钱”,即雇佣搬运工的钱,也由卖主出。人们去市场卖东西,有的出去一趟,空手回来,一分钱没有。

显然,卖炭翁有幸成为了前者。宦官拿了文书念,而且他没反过头来再交钱,就已经很幸运了,应该感谢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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