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河南商报记者崔雯
近日,河南省职业改革办公室发布了《关于2017年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有关问题的通知》。从今年开始,河南职称评审将打破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限制,在河南工作过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条件的可以参加我省的职称评审。
据了解,河南省将扩大职称评审服务范围,进一步打破户籍、地区、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限制。在河南工作满六个月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参加我省职称评审。
此外,今年河南省从事工程技术的技能型人才,符合条件的,可直接申报本级职称。其中,“国家技术能手”或“中原技能奖”获得者,取得相应专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一级),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5年,可报考高级工程师;河南省特聘技师、“中国技能奖”获得者、“国家技术能手”或“中原技能奖”高级技师,专业工作满18年可申请成为高级工程师。
新政还规定,河南省将进一步下放职称评审权限。从2017年起,高校教师、实验技术、科研、档案、工程等高、中、初级职称辅助系列的职称评定权限下放至全省普通本科院校、独立学院、专科院校、高职院校、成人院校。
此外,今年将扩大考核范围,将一级注册测量师、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会计师三项职业资格纳入考核范围。
河南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7年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有关问题的通知
于之改办[2017]40号
各省辖市、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省属和中央驻河南各单位,各省属高校:
根据国家和我省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和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精神,现将2017年我省高级职称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职称政策调整
(一)扩大职称评审服务范围
1.进一步打破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的限制。在河南工作满六个月并与用人单位(包括中央驻河南单位和河南省外在河南注册的分支机构)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参加我省职称评审。
2.从事工程技术的技术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直接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
报告助理工程师:
(1)取得相应的专业中级工人(职业资格四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相应专业高级工(职业资格三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3)取得相应的专业技师(二级职业资格)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年。
报告工程师:
(1)取得相应的专业技师(中等职业资格)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⑵“河南省技术能手”获得者。
申报高级工程师:
(1)取得相应专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等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5年;
⑵“国家技术专家”或“中原技能奖”获得者。
申报高级工程师:
(1)我省特长生;
(2)“中国技能奖”获得者;
(3)获得“国家技术专家”或“中原技能奖”,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8年的高级技师。
3.公务员(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
(2)进一步下放职称评审权限
1.从2017年起,高校教师、实验技术、科研、图书资料、档案、工程等辅助系列的高、中、初级职称评审权限下放至全省普通本科院校、独立学院、专科院校、高职院校、成人院校。
参照省级以上高校教师进行职称评审的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和单位,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不具备条件且无法独立评估的高校,以及独立评估院校中不具备评估条件的系列(专业),可以通过高校、外部专家、委托其他高校的单位或相关评估委员会联合评估的方式进行评估。实行“以考定评”、“评评结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按照学校自主评聘的要求实施;参加相应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再评审)的国家重点学科(专业)和重点实验室主要负责人,经省职改办批准后,可不要求。
2.郑州市和南阳市的中小学教师评价权限下放至所辖县、市、区,三门峡市的中小学教师评价权限下放至所辖部分县、市、区。
3.成立河南省工程系列技术监督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委员会,承办部门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4.成立高萍集团有限公司、许继集团有限公司、河南二建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建设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委员会。
(三)通过渠道拓展职业资格制度和职称制度
在开展14项工程系列注册专业资格考试认定高级工程师的基础上,扩大了考试认定范围,将一级注册测量师、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会计师三项专业资格纳入考试认定范围。
一级注册计量工程师经考核认定为高级工程师,承担部门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暂按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核条件执行(不要求论文和著作)。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认定为高级工程师,承办部门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化学工程师承办部门调整为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根据安全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论文、作品不要求)。
注册会计师注册为高级会计师,承办部门为省财政厅,按高级会计师资格执行。
注册环评工程师和注册环保工程师确定将承担部门调整为省级环保部门,按照环保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核条件执行(不要求论文和作品)。
(4)科学设置学历和专业申请条件
加入工作后获得的兼职资格可以正常申报,不限制获得时间。
除了健康系列的所有专业和外语、体育、音乐、美术、医学等教师系列的特殊专业。,不再限制申请人的专业必须与申报专业一致或相近,只有申报专业必须与其从事的专业(岗位)一致。
(5)简化资格审查程序
按照方便高效的原则和“发布管理服务”的要求,进一步简化职称申报和考试程序,由省级市、县(市)和省级高级职称申请主管部门负责申请资格审查,高评承办部门负责申请资格审查,省级职改办进行抽查和监督。
根据职称,参加“绿色通道”评审的,委托评审的,来自郑州中央的,在河南省注册的,除正常申报、重新评审、非正常申报学历的,按程序通过省职改办资格考试后,仍须参加评审。
二、申请高级职称资格考试的材料
(1)《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考试合格后,一份上报相应高评会议承办部门,一份由资格考试单位留存,一份由申报单位留存,同时接收申请人《评审汇总表》电子文本。
在河南省派驻的中央单位和在河南省注册的河南省外分支机构人员,其职称申报和评审由本单位省级机构统一汇总上报。
(二)申请人目前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就业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业务考试成绩等相关证明。
申请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服务年限计算截止当年9月底。比如有就业要求的系列(专业),今年申请高级职称,需要服务5年以上的,应在2012年6月30日前取得现任职称,2012年9月30日前录用。不同的保有权要求后面跟着类推。
(3)非公有制单位人员应提交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一次性申报人员应提交原公务员身份证明文件、军转民证明材料、企事业单位聘用文件原件,或单位公章和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复印件。
(4)委托鉴定人应提交中央部委人事部门或其他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职称)及其他具有委托资格部门出具的委托鉴定书。经批准后,可以参加我省高级职称评审。
三、提交高评会承办部门的材料
(一)由省职改办或省辖市、直属县(市)职称部门、 省级资格审查主管部门审查合格的“河南省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未经资格审查的材料,每次高评会议承办部门不予受理。
(2)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目录(清单)一式两份,注明单位名称、评审材料总数、专业材料数、例外数。1份报相应高评会议承办部门,1份由申报单位留存。每人1袋审查材料,袋外注明申请人的单位、姓名、申请系列和专业。
(三)申请人和用人单位签署并盖章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证明》一式2份,其中一份报相应的高评部门,一份由申报单位保存。
(四)《河南省专业技术岗位资格评定表》或《河南省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表》、《河南省民间艺术人才职称评定表》一式三份。在《评估表》第一页“照片”栏粘贴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在“单位人事部门电话”栏详细填写单位和个人联系电话。
(5) 35份(45名受访者)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农民技术人员和民间艺术人才评审汇总表(可书写或打印)20份。
(6)申请人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毕业证遗失的,单位应出具证件查验证明,并提交人事档案。
(七)现行专业技术资格(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证书,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各一份。其中,从省外或中央驻豫单位调入我省工作的人员,必须按规定办理资格证书确认手续后,方可参加考核。
(8)任职以来的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或加盖本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复印件(服务年限超过5年的,为近5年)。非公有制单位未进行年度考核的,由该单位提供书面证明。
(9)加盖本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代表论文、原著、检索页。论文须附在互联网万方数据资源系统、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清华同方中国知识网等国内主流数据库网站上搜索的搜索页面,或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的期刊出版单位网站上搜索打印的搜索页面。作品和教材必须附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CIP数据核查”检索页。未按要求检索和验证的论文和作品仅用作绩效参考条件。
申报系列中有论文鉴定要求的,申请人应明确论文鉴定的内容,其中一项为副高级职称鉴定,两项为高正职称和特殊申请人鉴定。
(10)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十一)反映申请人学术技术水平的其他材料、证明和其他原始材料。
(十二)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参加面试和回复评委会的个人业务自传10份。我在答辩时会提交身份证和工作证,答辩时间由高评会另行通知。
(13)申请人的所有履约材料经发包人公开展示后,应加盖发包人公章(证书及证书复印件应加盖公章)。
承办部门收到原始材料的,不提交复印件。
参加演出材料(包括论文、作品、成果、奖项等)的计算截止时间)是用人单位职称申报推荐的时间。
四.相关说明
(一)国有企事业单位中具有正式人事关系的人员,应当按照有关程序和要求,通过本单位人事机构申报和审查其职称。
非公有制单位的人员可以直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报告。人才流动服务机构或自谋职业的转业干部管理服务机构保存的人事档案,可以由人才流动服务机构或转业干部管理服务机构申报。
(二)扩大面试答辩范围,在经济类高级职称评审中实行面试答辩与专家评审相结合的评审方法,进一步增强职称评审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三)根据经济、社会和新兴产业的发展,增设职称评审。工程系列增加电气工程、检验检测(制药、餐饮、保健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经济系列增加物流管理。
(4)规范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根据国家有关要求,从2017年起,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更名为正高级工程师。
(5)申请人可登录河南职称网(www.hnzc.gov.cn和www.hnzc.gov.cn),从“软件下载”栏下载河南职称工作信息系统个人版软件,输入,打印《评审汇总表》和《资格审查表》,从“数据下载”栏下载其他表格。在《审核汇总表》中录入个人信息时,应从信息系统提供的专业中选择“应用专业”,结合申请人的实际工作,可以将“当前专业”手工录入到与应用专业相关的子专业中。比如“应用专业”选择“地质”,可以手工将“当前专业”录入“地质勘探”。
动词 (verb的缩写)相关要求
(a)改善承诺制度的完整性。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对用人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诚信教育。申请人是保证申请材料真实性的第一责任人。申请职称时,必须作出诚信承诺,保证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各种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并填写《评估表》相关栏目:“我保证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信息、证件或违反相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负责,并按相关规定接受相关处罚。同时签署《审查材料真实性证明书》。
用人单位主要负责审核申请人提供的个人信息、申请材料和各种证明,并应认真审核,填写《评估表》的推荐栏:“承诺所推荐的申请人个人信息和所有材料真实有效,并同意上报”。单位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在《评估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上签字盖章。通过申请人和用人单位的双重承诺,增强诚信意识,维护职称声誉。
(二)规范申请和推荐程序。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关于规范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工作评价的通知》(豫人质〔1997〕11号)规定的“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的程序和要求开展申报推荐工作,切实做到职称政策、申报岗位数、申请人业绩条件、推荐程序和推荐结果五公开。要成立相应的评估推荐领导小组,根据申请人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档案、岗位任务完成情况、绩效成绩、日常考核和实际贡献等情况,对申请人的职业道德和职业行为进行综合评估,在民主测评和专家评议组评议的基础上确定人选。单位集中公示无异议后,逐级推荐上报。对群众有异议的材料要认真审查,增强申请材料的公开透明性,自觉接受专业技术人员、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3)严格审查资质。用人单位应当注重个人申报信息及相关文件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主管部门和职改部门应重点审批申请人的资质、资格、资格证书、就业证等资格。高评会承办部门要加强申报资格和评审材料真实性、有效性的验证,做好评审材料的受理和汇总工作,重点审核其是否符合申请条件、评审材料是否完整规范、条件是否真实有效,并填写《评审表》、《评审汇总表》等栏目内容与原件的一致性,对论文和作品的检索页面进行在线评审。未经资格审查,不属于评委会的范围,以及不完整、不规范的评审材料不予受理。
(四)加强高等法官专家库建设。进一步扩大法官遴选范围,打破所有制和行业界限,注重吸纳行业高层次专家和经验丰富的一线专业技术人员,优化法官队伍结构,加强专家库人员管理。对于已办理退休手续、已调离本单位、已离开专业技术岗位、不能正确履行考核职责、有群众反馈的人员,要及时调整专家库,确保专家库成员素质。各省辖市、各县(市)、省直管厅(局)应于10月底前将推荐专家候选人名单报送省职改办(电邮hnszgb2@126.com)。
(e)创新人才评价方法。高评会的设立和评审应严格按照《河南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规则》(河南人治〔2007〕20号)进行。评价工作应坚持强调能力、业绩、贡献、行业和社会认可的人才评价取向,突出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实际水平和创新能力为主要依据,完善以德、智、能、绩为主要内容的评价标准,创新人才评价方法,提高人才评价质量。根据不同类型和层次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特点,采用专家评审、面试答辩、评估组合、评估认定、实际操作等多种评估方法,对人才进行综合评估,提高职称评审的针对性和科学性,增强评审结果的可信度。
(六)完善陪审团的善后工作。高评会议承办部门应完善相关程序,如实、准确记录评审各环节的情况,特别是评审失败人员的具体失败原因、评审过程中发现的申请材料中的舞弊行为等。,并及时报告评审结果的信息。要认真执行评估失败原因查询制度,将失败原因记录在职称管理信息系统中,供申请人自主查询。评审会议结束后20天内,及时报告评审会议纪要(包括会议时间、评委会组成、会议议程、投票结果统计、评审失败原因、评审中发现的舞弊等。),投票表决票(复印件)等原始资料,并积极说明审核不合格者。
(七)进一步落实问责制。认真贯彻《关于进一步规范职称工作的通知》(于人[〔2002〕30号)、《河南省职称评聘责任追究办法》(豫人社职称[〔2013〕18号)等有关规定,在职称申报、推荐、评审、评聘等环节,“谁评审、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的做法,对提供虚假材料、不履行核查责任、不按程序和要求进行推荐公示、审查以及徇私舞弊、暗箱操作等违纪违法行为,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八)强化服务意识,积极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职称)和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完善职称工作制度,严格执行职称工作程序和纪律,认真组织推荐和评审工作。要广泛宣传职称工作的政策措施,积极为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要认真接受和答复专业技术人员的咨询,能直接答复的及时答复,不得搪塞;没有政策的新情况、新问题应及时总结,经省职改办研究后答复。
(九)本通知未提及的相关产权政策,按照我省现行政策执行。对于工作中遇到的具体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省职改办联系。
制片人/李欣协调员/赵强编辑/马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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