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点新闻12月30日上午,江苏省物价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从2016年1月1日起,放开出租车公司向司机收取的管理服务费和租赁合同费,俗称“钱钱”。
记者了解到,在此之前,江苏省各城市的出租车“钱”都是政府引导的。多年来,高额收费成为司机的主要负担。今年4月,南京市发布了《关于调整全市出租汽车企业租赁合同收费标准,实行返还空收费政策,实行全市出租汽车经营权免费使用的通知》。南京市出租车公司收取的租赁合同费标准下调,普通车型租赁合同费标准档次由6700元/月调整为6100元/月/车。两班从7000元/月/车调整到6800元/月/车,下调了200元。中档车型租赁合同费由8400元/月调整为7700元/月,下调700元;两班由9400元/月/车调整为8600元/月/车,下调800元。
随着各种网络出租汽车的快速发展,出租车行业改革的呼声越来越高。业内人士指出,目前出租车行业属于政府特许经营范围,开出租车的个人通常隶属于出租车公司,每月交一笔“钱”。但这些问题并没有明确的答案,比如巨额“钱”用在哪里,为什么原来的出租车公司“坐以待毙收钱”,这也是出租车行业最受诟病的地方。
江苏这次放开出租车钱会带来什么变化?反而会导致钱涨吗?也是师兄师姐们最关心的问题。今年9月广州宣布放钱后,实际收费并没有明显变化。物价部门表示,将继续关注市场变化。
据悉,此次发布的收费还包括非包容性幼儿园收费等35项业务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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