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记者/黄英来实习生/甘通讯员/)近日,省委、省政府发布了《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这是今年年初中央发布《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和《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后正式出台的第一个省级国有林场改革方案。
国有林场是我国生态恢复和建设的重要力量,是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最重要的基础设施。广东国有林场217个,森林覆盖率86%。国有林场林地面积74.48万公顷,占全省林地总面积的7.0%。广东省国有林场一类、二类生态公益林面积占71.1%,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植物物种100%,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植物物种90%保存在广东省。
广东国有林场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建立功能定位明确、管理科学规范、政策支持有力的现代国有林场发展机制,全面提高森林资源总量和质量,实现保护生态、发展林场、保障职工生活、增加资源和收入、保障国有林场社会和谐稳定的总体目标。
《规划》明确指出,要坚持生态导向,保护优先。以维护和改善森林资源的生态功能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实行最严格的国有林场林地和森林资源管理制度,确保国有森林资源不被破坏,国有资产不流失,在坚持生态红线方面发挥关键作用。
《建议》要求,到2020年,生态功能明显改善,并列出全省国有林场改革的具体指标:森林蓄积量从4700万立方米增加到6700万立方米以上,森林覆盖率从86%提高到90%。以上,生态公益林比例由57%提高到75%以上;第一类和第二类森林在生态功能水平上的面积比例从70%上升到85%以上。生物多样性更加丰富,森林碳汇和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得到有效增强,森林质量显著提高。
广东国有林场改革坚持公益性导向,明确国有林场的主要职能是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提供生态公益服务。按照职能定位,明确了相应的森林资源保护组织模式,将217个明确为事业单位的国有林场分为公益性一类和公益性二类。
同时,这次改革的主要特点是保障和改善民生,全省3万多名国有林场职工将从中受益。根据《规划》,到2020年,我省国有林场的生产和生活条件将得到显著改善。加大国有林场基础设施投入,切实改善职工生产生活条件。通往国有林场的道路硬底率达到100%,管护站的供电供水和信息网络完全覆盖,国有林场职工的工资待遇政策得到落实,工资收入水平逐步提高。
《方案》要求,除中央安排的国有林场改革补助资金外,省、市、县政府要安排补助资金,统筹解决国有林场改革资金问题。省级财政根据国有林场职工人数,对省级林场、原苏中县、少数民族县按2万元/人的标准给予补助,其他欠发达地区按1.5万元/人的标准给予补助。珠三角地区的改革资金由市县财政解决。同时,省级财政按1元/亩的标准安排工作经费。
生态资源管理保护模式和监管体系改革有新突破。《建议》提出建立制度化的监测评估体系,将国有林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纳入全省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评估体系。加强各级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监测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管理档案,定期向社会公布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状况,接受社会监督,对国有林场场长实施森林资源离任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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