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2016年第三、四季度餐饮服务环节监督抽检结果。本次抽检的食品主要有蔬菜、畜肉、禽肉、水产品、淀粉制品、海米、酱腌菜、发酵面制品、熟肉制品、复用餐饮具、鸡蛋等11类食品及相关产品。共抽检样品1895批次,检出84批次样品不合格。其中,金德利鑫园粮油食品店使用的红薯粉条、中豪大酒店使用的海米不合格。
在山东金德利集团市中快餐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鑫园粮油食品店抽检的红薯粉条,检出柠檬黄及其铝色淀、日落黄及其铝色淀超标。
在山东中豪大酒店有限公司抽检的海米,检出胭脂红及其铝色淀、日落黄及其铝色淀超标。
在济南槐荫山城故事火锅店抽检的糖醋蒜,检出苯甲酸及其钠盐、防腐剂(山梨酸及其钾盐、苯甲酸及其钠盐)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超标。
在济南历下李建新小吃店抽检的糖醋蒜,检出铅超标。在济南市历城区老李家大米面皮店抽检的腊汁肉(熟猪肉),检出沙丁胺醇超标。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抽样场所所在地市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已责令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停售等相关措施,并依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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